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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四一委员建言节约用水:相关立法应尽快出台

2016年03月11日 14:38 | 作者:玄燕凤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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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玄燕凤)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面对水资源短缺状况,全国政协委员、原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表示,必须转变用水方式,从制度、政策上加强对用水全过程的管理,加快《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尽快出台,健全完善节水法律制度体系。


胡四一

胡四一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结构、产品结构和城镇发展对水资源承载能力考虑不够,用水方式粗放,用水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特征明显,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胡四一指出,“目前,全国年用水量约为6200亿立方米,逐步接近7000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水,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短缺的产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国粗放的用水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改变。“节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节水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尚未解决,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世界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胡四一说。


与此同时,我国节水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存在诸多问题。“《水法》虽然确立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等基本管理制度,但多为原则性规定,仍存在操作性不足、节水奖惩措施力度不够、水价机制不健全、市场机制运用不足等问题。”各部门、行业出台的相关制度政策也不能全面提现节水优先方针。因此,节水立法缺失、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全面推进节水工作的主要制约问题。


目前,社会各界普遍迫切要求制定出台《节约用水条例》。据了解,该条例的立法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开展了大量立法调研、专题研究、咨询论证,并已完成条例起草工作。但鉴于节水工作涉及多部门、各行业,仍存在协调难度大、推进困难等问题,因此,胡四一建议,“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加快《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尽快出台,健全完善接水法律制度体系。”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胡四一 全国政协委员 节约用水 节约用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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