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6全国两会专题报道>评论 评论
“共享发展”是慈善法制定的根本理念
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猛,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民众的公共意识和慈善意识也在逐步提升,这就为慈善领域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保障慈善领域良好秩序的客观需要,也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推进起到了不可或缺的助力作用。
“共享发展”是慈善法的核心理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所谓共享发展本质上讲就是要实现对人的利益包括公益和私益的公平配置,其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都能得到维护和满足,二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发展条件能够得到保证,三是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发展能力能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提高。共享发展的三层含义从本质上与“大慈善”的理念完全契合。
编辑:秦云
关键词:共享发展 慈善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