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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企改革配套体系 11项配套外仍有多项待公布
国企改革采用“1+N”配套体系:
11项配套之外仍有多项待公布
2016年的国企改革落实年,来之不易。
从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直到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发布,间隔了将近两年。
对此,有人抱怨说国企改革进程太慢了;也有人认为,这正体现了国企改革之艰难,毕竟国企已在原有机制下运行了几十年,对比来说,两年的酝酿期并不算长;也有人据此推测,顶层迟迟不动手,也许是要对国企改革有大动作。
《决定》对于国企的现状描述是“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相应的对国企的改革要求是“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改革目标是“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决定》公布之后,各方期待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却迟迟未能出台。直到2015年9月,《指导意见》发布。当时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介绍说,《指导意见》是由国资委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听取各方声音,历时近两年起草发布的。
《指导意见》是此轮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而推进国企改革还需要若干与之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形成“1+N”的系列文件体系。
在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中,作为顶层设计方案的“1”出台后,“N”的进展要迅速得多。据公开资料显示,与《指导意见》相配套的11个文件已经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近日表示:目前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也基本成熟,“1+N”文件体系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外界普遍认为,从已出台的文件中的表述来看,国企改革将继续沿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行,监管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从“管资产”过渡到“管资本”,企业层面则要继续推进公司制改革,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国企的活力。
市场之力
市场化,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大方向;市场化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三年来,国企层面不断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通过对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的变革——从“管资产”变为“管资本”, 从根本上通过资本的规则,实现国企机制上的市场化。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国企改革 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