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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听听民主党派怎么说?
我们建议,要及时对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政策调整,对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的对象进行明确界定,对入院治疗和分流安排作出规定,对所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支付范围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要鼓励发展老年护理院等专业照护机构,以便长期照护患者得到合理安排。
(三)研究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
从缓解贫困转向更好满足长期照护服务需求,由单纯的社会救助型向社会救助型与社会保险型相结合转变,应是长期护理保障的政策目标。从发达国家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发展过程看,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保险作为筹资模式已成为发展趋势,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解决社会风险的首选。
我国在初始阶段可将长期照护保险作为附加险渗入医疗保险中,已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强制购买长期照护保险,由医疗保险部门管理,与民政部门合作,逐步扩大保险范围,最终建立独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在筹资方面,基于制度适应性的原则,可考虑采用以基金积累筹资模式为主、现收现付模式为辅的制度模式来建立。在浙江等一些条件成熟的省市,建议尽快开展试点工作。
二、配套出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一科学的长期照护需求评估方法
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科学建立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需求评估制度。需求评估制度包含的内容主要为照护对象的基本资料、需求评估、照护计划三方面,其中,基本资料包括健康、社会支持、经济状况等;需求评估包括健康照护、社会、环境、心理、精神、经济需求等;照护计划是指与受益对象照护级别对应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的安排。
(二)积极储备长期照护人力资源
长期照护不同于一般的养老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涉及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为满足高质量、高水平的长期照护人力资源保障,必须对长期照护人才工作进行培养培训总体规划。建议在医学类大学里设立长期照护专业,重点培养高级照护管理人才;在职业技术学院等重点培养专业照护人员,以形成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长期照护队伍。
(三)鼓励支持非正式照护服务开展
无论哪个国家,非正式照护都是不可替代的。据统计,发达国家非正式照护占老年照护服务的80%。但长期以来,社会政策将非正式照护置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使得其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为充分发挥非正式照护的作用,可参照先进国家及地区的经验,通过向非正式照护者支付补贴或津贴,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及其他形式的帮助(如临时性、应急性的照护等),实行老年照护休假制度,为家庭照护者减免税收、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将社会化、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引入到家庭。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养老 民主党派 失能失智老人 失独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