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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珠:让文物资源活起来

2016年03月23日 11:31 | 作者:刘照普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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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适度为原则 以有利于文物保护为前提

记者:让文物活起来就涉及到合理利用,关于文物合理利用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刘玉珠:这次国务院印发的指导意见在总结近年来全国各地文物利用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拓展利用提出了 具体举措,明确提出文物工作要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服 务,特别是适应经济新常态,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当然,拓展文物利用不是无原则地放任不管,是有前提和原则的,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吸取以往文物利用中出现的不当、过当等教训,合理适度利用,任 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于文物保护为前提,以服务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以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为底线。下一步将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 施,对文物利用作出程序和制度上的严格规定,坚决防止在利用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

记者:在国务院指导意见中,提出对低等级文物要开放一定的使用权,对此应遵循何种原则呢?

刘玉珠:低级别文物主要是指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即《文物保护法》中表述为尚未核定公布 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我国文物资源金字塔的底座,其中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万余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总量高达64万多处,对这类文物的保 护,单靠政府是不现实的,必须创新管理,拓宽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可依法依规在不改变 所有权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二是坚持程序公开。三是坚持保护为 主,合理利用文物。一切利用都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而不是为私人或特定人群服务的。一切利用都要做到遵法守德,不能违背法律和道德底线。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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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刘玉珠 国家文物局局长 文物资源 文博创意产业 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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