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覆盖省、市、县三级,初步形成了“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居住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但同时也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亟须解决的问题。4月7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