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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外校污染追踪:修复"毒地"为何造成"二次污染"
检测结果与百姓感受差距大
记者调查了解到,常州“毒地”的土地利用性质前后发生过变更:根据2013年的原有风险评估报告,该块土地开发利用的性质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并据此确定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范围以及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目标值。
2015年9月,常州外国语学校整体搬迁至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的新校区。2015年12月中旬后,由于北风频繁和秋冬季节不利的气象扩散条件影响,土壤修复工程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的常州外国语学校等敏感目标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关于原常隆、华达、常宇化工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的内容,为了保护现有敏感人群健康,将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拟变更为绿化及公共设施用地。
专家介绍,土地修复标准“因地而异”。一般而言,土地修复应根据受污染情况、拟开发利用用途等,来倒推确定相应的修复目标值、修复手段。
李发生说,中国各地土壤条件差异很大,可能同一种污染物,在不同地区、不同地段危害性也不一样,各地应该有符合自己土壤条件的修复标准。但是,不管是修复到绿地的标准还是住宅用地的标准,都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都应该是安全的。
侯红介绍,目前,土地修复在技术上有《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可以遵循,但对修复工程如何进行监理缺少国家层面的硬性规定。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只对修复方案进行技术把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导致产生不规范操作现象。比如,只注重土壤修复,不注重地下水污染治理;只关注受污染场地治理,不关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此外,在常州毒地事件中,“二次污染”检测标准缺失问题表现尤为明显。“老百姓反映有味道,去现场检测结果却是达标的。”新北区环保局一位副局长表示,如果把老百姓的人体感知度比作“民标”,他认为国标与“民标”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
该局长称,目前国内的检测手段与国际先进检测手段有差距,基层的检测力量更是跟不上,检测设备落后。化工企业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太多,很多的确都不在国家标准检测范围之内。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监测站站长王淑媛也表达了目前基层环保部门的“无奈”。她说,发现问题只能依靠现有标准来评价,没有标准的问题或现象则无法给出评价。
多位专家建议,在我国,土壤修复刚刚兴起,应尽快出台避免对周边环境“二次污染”的相关措施。据悉,目前,我国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还没有一部法律,相关的工作也很分散,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应尽快实施。
李发生表示,修复一吨污染的土比处理一吨污染的水,价格可能要高出上千倍。受地方财力的影响,有些地方只能量入为出地控制污染土地的环境风险。建立费用合理分担的多方筹资机制,解决污染土地的修复治理问题,是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政策机制。(记者秦交锋、秦华江、陈尚营、吕昂、丁文杰、翟永冠)(完)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常州外校污染 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