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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威呼吁:不合理的税外费,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
教育附加是刚性支出加重了企业负担
几年前,从原来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之后,庄威就在厦门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担任会长。“协会下面有一个‘民营科技企业家联谊会’,所以经常会和民营企业家接触;另外,我们协会还承担了不少政府部门下达的企业监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和企业对接,对于这些企业的效益、他们对税收的贡献,以及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都比较了解。”庄威告诉记者,对企业而言,教育附加是一项刚性支出。教育附加的征收,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作为流转税附加,它不论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赢利都要缴纳。这是企业在交纳正税之外的很大一块支出,必然加重了企业负担。庄威在福建厦门某卫浴企业了解到:该企业2015年税收支出约8740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就近437万元,而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仅为1.82亿元。
庄威谈到,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国务院,包括李克强总理,都提出要减轻企业的负担。但从厦门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拿到的一些企业数据,包括一些产业园区中民营企业的数据来看,虽然像教育费附加这样的税外费只占到企业三税总额的3%~5%,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仍旧是很大的负担。“因为不管企业赚钱不赚钱,他都要交这笔钱。因此,在当前的这种经营比较困难情况下,企业是颇有意见的。”
庄威告诉记者,在从企业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他也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企业的意见是有道理的。“我担任过两届的全国政协委员,知道当时国家开征教育费附加,是因为在国家财政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要实现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所以,从整个的历史沿革中也可以看出,开征教育费附加只是一个暂行规定,是一个权宜之计。但是没想到,这一暂行,就暂行了30年。”庄威提到,以前国家财力有限,所以企业对征收这项税外费也都能理解,也都在执行。但是现在经济环境已经与当初有了很大不同,很多企业,尤其是实体制造业,经营都相当困难。“所以我的观点是:这个税外费是不合理的,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国家应该出台一个比较普惠的政策,切实解决企业的税外费负担。”
停征教育附加等税外费让企业更好地发展
庄威表示,今年,国家已决定全面实行营改增,2016年预估可减少企业5000亿元的税赋,但其受益面有限,对实体制造业而言,需要有比较直接有效的减轻其负担的举措,而停征教育附加等税外费应该是首选之策。以厦门市为例,2013~2015年三年,全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年平均为20.5亿元,如果停征两费,每年可为企业减少支出近20亿元。
2015年1月起,国务院决定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微型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16年2月起,国务院决定将免征此两费的范围,扩大到按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这对减少微型企业的负担是重大利好。面对当前多数实体经济的困境,政府还应当继续采取果断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为此,庄威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近期停征所有企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作为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的普惠政策。二是由国务院适时做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取消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三是停征后对部分地方因此造成的教育经费投入缺口,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解决。
庄威认为,企业只要依法纳税,不应再承担政府的社会责任,但可自愿赞助或投资教育事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才能有益于企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采访结束前,庄威告诉记者:目前,企业最大的成本,还来自于劳动力成本。对此,政府今年也做了一些调整,比如将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降低1~2个百分点。但相比较于降低社保缴费比例,企业对税外费的调整会更为敏感,可以说,如果停征,会马上看到效果。所以,他还准备写一系列关于调整税外费征收的建议。“比如,现在企业意见比较大的,还有城建税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等,今后我也会一步一步地再提一些建议,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取消这些税外费,为企业减负,让企业更好地发展。”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庄威 税外费 教育费附加 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