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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告别雨后“看海”

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政协委员献策“海绵城市”建设

2016年06月13日 10:1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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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探索“生态治水”新思路打造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为解决城市水问题开拓了新的思路,有助于实现由“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的转变。浙江省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宁波慈城新城的“海绵城市示范区”的试点,为各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亟待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是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规划缺乏。目前城市建设缺乏以建设海绵城市为目标的系统性规划,已有的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间未能进行有效整合,甚至在个别区域的布局和建设方案上存在较大矛盾。二是“海绵体”设计建设标准缺乏。“海绵体”有多种形式,涉及小区开发建设、交通道路建设、公共绿地建设、水系湖泊建设等多方面,但缺乏明确的建设标准和指导意见。三是部分天然“海绵体”遭破坏,造成涝水转移,加重周边地区内涝。

为此建议:

树立“生态治水”理念,编制城市海绵规划

在“海绵城市”的开发规划和建设中,应树立新思路、新理念,推进由灾害管理向资源化、生态化管理的转变,将城市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有效结合,发挥综合效益。根据各地自然特性、降雨气象、水资源开发、河网水系布局、城市开发建设强度等特点,以建设海绵城市为目标,完善建成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等三大系统,针对各区域不同的“三水”问题,结合河道湖泊、湿地绿化、基础设施、房产开发等相关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内涝治理、雨洪利用、生态修复的综合效益。

开展建设标准修订,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要分解和明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按照控制指标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建设标准和导则的修订工作,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和要求纳入建设标准体系内,全面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在建筑小区开发中,增加透水铺装率、雨水控制率等主要指标,强化指标的约束性,并明确提出建设目标和要求;在城市绿地建设中,提出绿地综合利用的目标和方式,构建要点,具体措施以及适应本地区的技术途径和方法等,并且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保护修复已有海绵体,构建城市新海绵

城市中的湖泊水系是城市天然的海绵体,是建成海绵城市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系发挥其滞蓄雨水作用,恢复其生态功能,保护和修复好天然海绵体;另一方面,应因地制宜积极构建城市中新的海绵体,创造各类低影响开发的新模式、新技术,新材料等。

编辑:薛鑫

关键词:民主党派中央 全国政协委员 “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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