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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用“裸照”作抵押借款 利滚利12万变25万

2016年06月14日 08:56 | 来源: 北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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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裸照作担保没有法律效力

如散发他人裸照涉嫌犯罪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认为,如果借钱的学生真拿裸照抵押给出借人,那么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裸照不能作为抵押,裸照不是物权,属于名誉权的范畴,因此用照片来当担保法律不认可。如果以此相要挟发到网上,那么不但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此外,平台如果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就违反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应该予以查处。

面对裸持借贷事件中,借款人和出借人私下约定利息的情况,左胜高表示,根据最高法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出部分将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至于24%和36%之间的部分,则要看借款人是否已经支付,已经支付的不退还,没有支付的不用支付。

左胜高认为,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法律还并不完善,只有一部样稿,并且还没有正式实施,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只是针对平台的,比如平台哪些能做,哪些是禁止的,这方面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左胜高表示,一些校园借贷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诱导学生进行贷款,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讲很容易就陷入进去,这种行为的危害非常大,“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

延展

大学生网贷陷阱重重 申请100元贷你200元

除了高利贷、裸持这种高危借贷陷阱,学生作为没有收入的群体,其个人信贷往往还面临很多不易察觉的“猫腻”。

即便选择利息较低的校园贷,很多学生也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债台高筑。今年3月河南一名大学生便因欠下一家校园贷高额债务而跳楼自杀。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在另一家校园贷款网站进行贷款。结果发现,原本申请贷款100元,网站却贷给了北青报记者200元,这其中又有什么玄机呢?

贷给你的总比你需求的多

日前,北青报记者以借贷者的身份在一家校园贷款网站注册了账号,并选择了为期一个月的“应急包”项目。第一次,北青报记者试图借贷500元。

北青报记者在借款申请页面的借款金额处填写的是500元,但提交完本页信息,通过该网站提供的所谓“大数据系统”的信用考验之后,下一页面却显示出本次获得贷款本金为700元,并且标明了还款金额为706.93元。

按照官方信息所显示的利息每月0.99%来计算,说明还款金额应该是在700元的贷款本金上得出来的。北青报记者重新申请了贷款。这一次,北青报记者申请的贷款为100元,期限一个月,通过信用考验之后,贷款金额被提升到了200元。贷给你的金额总会比你需求的多。

广东熊猫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周凌宇告诉北青报记者,实际获得款项多于申请款项这种情形可能是某些校园贷公司追求业绩导致的。校园贷公司对于个人贷款额度的评级,类似于银行的授信额度,但某些校园贷公司可能一味追求业绩,直接依据最高额度贷款。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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