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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乱办学等不正之风

2016年06月22日 19:3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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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行为。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严格审批研究生学费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纠正MBA、EMB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虚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意见》强调,要规范民办教育办学和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不能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全面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必须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五独立”要求。对公办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非闲置性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进行清理规范,逐步规范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行为。

《意见》要求,严肃惩治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中职资助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虚报冒领套取各级各类教育资助资金问题。加大对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报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等行为和权力寻租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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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育 收费 办学 乱收费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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