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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完成 张彦珍任理事长
附: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张彦珍在第一次法律援助基金会议上的讲话
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
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6月30日)
张 彦 珍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
今天上午的会议我们总结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成绩,完成基金会理事会换届,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司法部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百忙中亲自出席会议,吴爱英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对基金会工作、理事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今天下午的会议是新一届理事会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大家认真研究审议了基金会五年发展规划,深入讨论了本届理事会五年工作的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工作任务和措施,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初步的共识;认真研究审议了基金会2016年工作计划和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确定了基金会今年特别是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讨论中,大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秘书处要认真进行汇总整理,根据大家的意见将三个文稿修改完善,力争尽快下发。总的看,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圆满,达到了预期目的。
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是一个新的开端、新的起点。从今天起,第四届理事会将正式履行基金会的领导职责,依法管理基金会的各项事务。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理事、每一名监事要不负重托,尽快进入角色,找准定位,为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发展做贡献
借此机会,我想讲三点想法,与大家交流。
一、 抓住机遇,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基金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一届理事会的任期正处于“十三五”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何在未来五年内,推进基金会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基金会的功能作用,为实现小康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们必须要清晰地认识到我们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正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基金会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一)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基金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明确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2014年4月21日,在听取吴爱英部长的工作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2015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5]37号文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两办《意见》出台以来,各省相继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断高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现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基金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抓住法律援助快速发展这一良好的历史机遇,大力推动基金会自身快速发展,更好地帮助经济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二)《慈善法》开启了慈善行业依法发展的新时代,为基金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今年3月颁布并将于今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慈善法》弘扬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十分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累积道德力量,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这无疑为包括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内的慈善组织或机构的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慈善法》明确了政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和责任,规定了对慈善组织、慈善捐助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力地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慈善捐赠,对基金会募资无疑是利好消息。《慈善法》进一步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行为,强化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为基金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慈善法》,依法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好法律和政策支持,做好基金会各项工作,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基金会来之不易的成绩,为未来五年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7年基金会成立以来,经过前三届理事会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为下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构建起了较为科学的运行机制。依照法律和章程,清晰界定了理事会的职权,建立健全了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决策机制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形成了“1+1”志愿者行动的公益项目品牌。组织开展“1+1”志愿者行动,从2009年以来每年派遣200多名志愿者到西部13省的130个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致力于解决贫困地区法律援助资源稀缺问题,“1+1”志愿者行动荣获“中华慈善奖”,被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100个特色做法”,受到志愿服务地的普遍欢迎。三是持续开展了“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从2009年和2010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到“十二五”时期每年投入1亿元,截至目前已经资助办理超过30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建立了覆盖全国和整合优质社会资源的法律援助实施网络,带动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合理调整,推动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成为政府法律援助的有益补充。四是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工作模式。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秘书处队伍,形成了一支以律师为主体、法律工作者和大学生参与的志愿者队伍,构建起一个由70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的项目实施网络,探索出一套涉及项目运作、募资、宣传、理财的工作路子。五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口碑。基金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专业化的公募基金会,多年来广泛受到社会公众好评,被民政部评为“4A级社会组织”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获得“中国十大法制人物”和“中华慈善奖”等荣誉称号。
(四)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组织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关心支持,为基金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基金会的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基金会工作,从政策、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组织也在各个方面为基金会提供便利。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十分关心支持基金会工作。许多国企作为理事单位积极慷慨捐献善款,展现了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风范。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基金会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除以上四方面有利条件之外,在司法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部政治部的大力支持下,经选举组成的第四届理事会结构合理,互补性强,代表性好,覆盖面宽。各位理事尽管来自不同的行业,但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有爱心,有担当,具有奉献精神,是法律援助事业建设和发展的中坚力量。第四届理事会是一个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领导集体。我相信在第四届理事会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基金会工作一定能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绩。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基金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从外部来看,经济下行和慈善信誉受到的负面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给我们的募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从内部来看,基金会工作存在一些瓶颈,比如,募资渠道还比较窄,募资方式比较单一;新项目的研发能力还比较弱;宣传工作做的不够;基金会的影响力还比较局限;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亟待提高等等。但是,与有利条件相比,这些问题只是局部的、暂时的。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同心协力,鼓足干劲,拼搏进取,就一定能够抓住机遇,战胜困难,推动基金会实现新发展。
二、 齐心协力,敢于担当,充分发挥理事会的领导作用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政府的重要民生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也与日俱增。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如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共同课题和使命。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我国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肩负着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做好基金会工作,理事、监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牢记使命,心怀大爱,扎实工作,努力做法援扶贫的先行者,为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共商基金会大事,践行光荣使命。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行使决定基金会的章程修订、机构设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开展重大募捐、投资活动等职权。理事会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基金会的发展。各位理事一定要把基金会当作自己的家,真心关心和爱护它,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把基金会建设好。一是要认真参与决策。理事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主要通过理事会会议进行。根据章程的规定,基金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如果有涉及基金会重大决策事项,经1/3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议。希望各位理事能够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积极参与理事会的活动。如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去法律援助服务地调研。二是要切实严格把关。与大家所在单位的工作相比,基金会理事会的工作以议事、决策为主,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公益性。我们要严格把关,对事业负责,对公众负责。要确保基金会各种活动都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努力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保证每一笔善款都能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积极出谋划策。理事对基金会的发展有好的想法和思路,可以向理事会提议,也可以通过秘书处反映,理事会将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审议,积极采纳。
(二)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基金会规范运行。理事会不仅要做好决策,还要在监管和检查工作上下功夫,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一是要了解掌握基金会工作情况。大家可以通过秘书处定期寄送的工作简报、文件等,了解基金会的工作动态,也可以通过基金会网站了解有关信息,做到各项工作心中有数。二是要对重大募资活动、公益项目加强监督。基金会组织开展大型募资活动、设立重大公益项目等,大家要积极参与,及时了解情况,加强督导。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要加强调研、检查,努力提升项目社会效益。秘书处要认真做好安排,协助理事开展工作。三是要加强日常检查。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对理事开放,理事可以随时进行检查。理事需要了解有关情况时,可以要求秘书处提供材料,或者当面进行汇报。四是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及时排查基金会工作中的漏洞和风险,及时提出批评、建议或质询。秘书处认真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改进,并将整改情况向理事报告。
(三)发挥各自优势,协力推动基金会发展。基金会是社会资源、公益力量的整合平台。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开展劝募,引导、整合社会各界的资金、人力、专业知识和经验等资源,投向政府法律援助未能完全覆盖的区域和领域,帮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经济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我们希望各位理事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利用自有的资源帮助基金会开展工作。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理事,在制定相关政策、出台工作措施时,能够予以照顾、优惠的,请给予帮助;在企业工作的理事,请积极向基金会捐赠善款或物资,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多向法律援助基金会倾斜。有企业管理经验的,要在基金会管理上多出力;有财务管理、理财技能的,要在资金管理运作上多费心;有项目运作经验的,要在项目开发、管理上多出主意。只有大家齐心协力、群策群力,才能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共同促进基金会的发展。
三、 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2016年时间已经过半,下半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刚才审议通过的2016年工作计划,凝心聚力,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各项任务。
(一)认真做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要认真总结2015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实施情况,抓好2016年度的招募、派遣和实施工作。要完善志愿者招募工作,严格入选标准,进一步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能力。要紧紧围绕扶贫攻坚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活动,科学选择项目实施地,按照法援扶贫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哪里最困难,就向哪里派遣志愿者。要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果,不断提高“1+1”行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要加大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的力度,把培养当地法律人才作为考核律师志愿者工作的硬指标,逐步实现由“输血”功能向“造血”功能转变。要真诚关心爱护法律援助志愿者,想法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1+1”行动的引领示范效应。
(二)深入开展“彩票公益金”项目。要按时完成2015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启动2016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强资金管理。要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加大案件办理质量和补贴发放情况的抽查力度,做好电话回访工作,及时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益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要认真做好“十二五”时期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工作,部署好“十三五”时期的工作。要积极与财政部研究修订“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提高“十三五”时期项目案件补贴标准,扩大项目资助案件范围,扩展项目实施主体,完善项目管理模式,争取“十三五”时期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更好地发挥项目服务民生的特色。
(三)千方百计落实今年募资任务。今年的募资任务是2500万元。今年上半年募资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一些地区和单位对我们的募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下半年要加大力度,争取完成今年的募资任务。基金会秘书处要主动走出去,开展面向社会的募资活动,扩大募资范围,创新募资模式。理事单位、名誉理事要发挥捐资带头作用,积极捐资。同时,加强同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合理配置定期存款、国债、银行理财的投入额度,积极稳妥地扩大理财收益。
(四)积极开发新项目,努力满足社会需求。目前,基金会正在实施的公益项目比较少,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需求。今年要围绕“扶贫攻坚”这一重点方向,深入做好调研,真正了解困难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开发设计一两个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法律援助项目,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做好宣传工作。要做好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提升办公效率。加强基金会网站建设,发挥网站的窗口作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树立基金会的专业、公益形象,提升社会公信力。要找准宣传着力点,以“1+1”、“彩票公益金”等品牌项目为基础,挖掘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运用公益活动、专题节目、新闻报道等各类传播形式和文化载体,让公众对法律援助基金口碑载道,提高宣传效能。要加强与报刊广电等媒体的联系,用好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的传播手段,形成合作、互助、发展的良性媒体关系,提升基金会的社会影响。
(六)切实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增强执行能力。秘书处是基金会理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秘书处运行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未来基金会发展的深入程度。要加强党的建设,按照中央和司法部党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优化秘书处组织结构,做到科学分工,组织合理,人尽其才,恪尽职守。要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以培养骨干为突破,由骨干带动其他工作人员全面发展,形成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专业队伍。要大力推进秘书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宣传、募资、项目运作及基金会日常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推进基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基金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司法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创新发展、专业发展和规范发展,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精诚团结,奋发有为,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打造成国内一流基金会,努力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换届 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