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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从建立出诊制度着手
7月5日《北京青年报》评论版刊发两篇有关家庭医生的评论,分析了广州市家庭医生遇冷甚至名不副实的原因。笔者完全想象得出,各地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以北京来说,城市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医疗资源本身有限,服务对象还面向全国,在到医院看病都有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在家里看病治病谈何容易?
目前,家庭医生服务在一些地方还只是“看上去很美”。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局面,让家庭医生服务从制度落到实处,不妨从眼下的实际出发,从逐步建立医生出诊制度入手。
医生出诊不仅在发达国家,在中国历史上也早已有之。记得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笔者所住的北京南锣鼓巷一带,就有多家小型诊所的医生可以随时出诊,条件是支付一点儿相对并不算贵的出诊费。同到医院就诊相比,虽然出诊时难以携带必要的检查、治疗器械、仪器,但却可以极大地方便行动不便的病人。
前不久,88岁高龄的老母亲感冒发烧,即使到最近的社区医院,她自己也难以走到,笔者只能用轮椅推着她去。到社区医院一看,各个窗口、诊室、化验室门口都排着长队。发着烧的高龄老人来一趟,真的不堪折腾,说不定还会加重病情。但不看医生,又不知啥原因引起的发烧,不知如何用药。倘若有医生能够出诊,望闻问切,对症下药,也许不去医院就能药到病除。
考虑现阶段医疗资源紧张和医护人员的待遇,建立医生出诊制度可以先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坚持就近签约的原则。仍基本以社区为单元,以社区医疗机构为主,社区内的其他医院也逐步加入进来。第二,可以适度合理收费。适度合理的标准,就是维持出诊的基本成本,包括诊疗、出行、人工成本等。第三,短期内先在特定人群中试行,如一定年龄以上的老人,被认定为行动不便的人士等。
建立和完善医生出诊制度的同时,家庭医生服务仍然要按计划继续探索实施,直至其理顺各种关系,克服诸多困难并名副其实。而在此之前医生应该做的,就是给最需要的人提供他们最需要的服务。(劳寒)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家庭医生 出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