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公安部:围观者未阻碍执法可现场拍摄
■专家说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认为,身着警服本身就是一种简明的表明执法身份的国际通行办法。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识、警用装备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和正在执行职务,故意撕扯、抢夺、损毁等行为,可视为对警察的直接攻击。
公民有义务配合、支持执法,对执法有异议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从法律角度看,不管立法如何细化,法律的制定一般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操作性的内容很难一步到位地予以细化。从老百姓的角度看,执法权威的丧失最终受害的是公众安全和公民本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需要加强民警的素质,也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让公众了解从实体到程序的法律法规,知道民警执法有哪些权力,公众面对执法有哪些义务,应该如何配合执法,以及怎样监督公安机关执法。
执法中,遇到行为攻击类阻碍执法怎么办?
把握克制原则劝告无效实施强力制服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警察劝告无效的可以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八条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面对攻击类阻碍执法,民警处置时应着重把握安全原则、克制原则、优势原则和适度原则,警告其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责令立即停止,仍不停止的实施强力制服,同时注意动员群众力量给予协助。
■专家说法
顾永忠认为,针对日常执法中常见的容易发生误解的问题,一线民警要明确规范遇到问题应该如何处置,如何不违法又可以平息误解,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应做到执法有据,控制情绪,不要贸然采取行动。
余凌云认为,警察执法规范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警察执法要规范,让老百姓在面对执法时感受到公平公正和尊重,另一方面要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的配合度。需要强调的是,执法规范不是为了规范而规范,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减少纠纷。应避免矫枉过正,不能让警察不敢正常执法,老百姓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维护执法权威就是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公安部 执法 现场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