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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宗教工作会议举行

宗教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

2016年08月03日 09:12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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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正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宗教工作的同志要全面贯彻党的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要牢牢把握,我们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但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必须严守各项党章党纪党规;我们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但不能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的名义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政策法规的红线;我们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要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通行做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要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规范社会秩序、国家秩序、宗教秩序。

韩正强调,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世界上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是我们党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宗教工作的同志要主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交朋友,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团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团体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自我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要把握的根本方向和目的,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和重大课题。要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积极作用。要正确处理好我国宗教关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政教分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要加强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上海的宗教理论研究起步较早,发展起一批研究机构,培养出一批专家学者。当前,面对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宗教理论研究力量、研究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和不适应,上海要花更大力气加强宗教研究队伍建设,提高研究水平。

市政协主席吴志明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应勇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沙海林总结近年来本市宗教工作,并对做好下一阶段本市宗教工作进行部署。市领导尹弘、钟燕群、蒋卓庆、方惠萍出席会议。会上,市公安局、市教卫工作党委和黄浦、松江、奉贤区委作交流发言。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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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宗教工作 上海市宗教工作会议 韩正 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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