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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给钱帮她回老家 被拐女孩14年后寻好心人
警方找到好心人姐夫
民警被娄女士这种苦寻恩人的执着精神打动,决定帮忙寻人。
根据娄女士的口述,民警未能找到夏先生。细心的民警提醒娄女士,是否还记得夏先生的其他亲人,通过断断续续地回忆,娄女士终于记起了一个名字:金某某。紧接着,民警查到了金某某的身份,原来这位金先生正是娄女士的恩人夏先生的姐夫。
民警通过金先生了解到,娄女士说的确有其事,当时夏先生确实给钱让她回了家。送上门的媳妇飞了,周围人很不理解,甚至还有人认为夏先生太笨。不过,善良的家人很体谅夏先生的做法,并没有责怪他。
“我要亲口说声谢谢”
民警很快跟夏先生取得了联系,听说娄女士多年后来找自己,夏先生也很激动——没想到当年做的一件事,却被人一直记得。
不过,夏先生正好在外地出差,不能立即回家,便让姐夫金先生过来跟娄女士见一面。终于找到惦记多年的救命恩人,这一刻,感激、激动、兴奋……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娄女士看到金先生后,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夺眶而出。
“感谢警察同志帮我圆了报恩梦,我一定会等夏先生回来,亲口对他说一声谢谢!”随后,娄女士跟随金先生离开了派出所。
警方说法
他阻止侵权继续 善良之举应被褒奖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但细心的读者可能会问:买卖人口一直是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刑法修正案九》就明确规定: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地打击买方市场。那么,夏先生当年的行为,应该怎么认定呢?
对此,民警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当年夏先生可能没有意识到买媳妇是违法的,当时的娄女士也没有想到报案。不过,虽然夏先生参与了买卖,但他的善良之举,反倒阻止了侵权行为的继续,让这个好心人成为了解救娄女士的“立功之人”,应该被褒奖。此外,娄女士一直记着感恩于人,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样值得表扬。
10月21日上午8点多,30岁的娄女士走进南京溧水开发区派出所,“警察同志,我想找回14年之前的救命恩人,求求你们帮帮我!”
求助者娄女士来自贵州,14年前,她还是个16岁的花季少女,却被人贩子拐卖到溧水,买下她的夏先生不仅没有为难娄女士,还送给她回家的路费。如今,娄女士经济宽裕了,她决定到南京来寻找恩人。 通讯员 邵辉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梅建明
编辑:梁霄
关键词:女士 先生 民警 救命 恩人 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