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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执法落地难 小作坊等监管难度大
有力震慑违法者
一年来北京依据新法查处食品安全类违法案件4000余件,居民满意度上升16个百分点
毒大米、地沟油、问题奶粉、瘦肉精猪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在于未能体现出最严厉的处罚,“企业商家违法成本过低,难以形成震慑效果,在立法层面建立最严处罚制度十分必要”。
我国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食品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食品药品行业是良心行业。”董文勇表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
冀玮说,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北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依据新法查处食品安全类违法案件4000余件。2015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移送或配合公安机关办理食品安全类案件及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70余件,公安机关立案140余件,刑拘150余人。
通过深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首都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也稳步提升。在2015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中,北京排在全国首位。在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5年抽样调查中,居民对北京市食药安全满意度达到85.4%,比2014年上升16个百分点。
配套法规待完善
基层执法遭遇“执行难”,小作坊、小摊贩监管难度大
不过,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基层执法人员也遇到一些尴尬。一位基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举了个例子,一家小食品店无意中卖了一瓶售价为3元的过期饮料,该怎么处罚?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最低也要罚款5万元。而这家食品店售卖的全部货品,加起来也只有几千元。最低5万元的处罚尽管有足够的惩处和震慑作用,但小摊贩们很可能无法接受这个处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难以执行。
董文勇分析说,“究其原因,在设定法律责任时,没有将生产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区分开,对不少经营者而言,处罚后果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他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应就此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可以适时修改法律。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此外,除1100多万家有许可证的食品企业之外,我国还存在大量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呈现出“多、小、散、乱”的局面,监管难度很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对此,北京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积极推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起草。针对新《食品安全法》预留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与法律责任、互联网食品经营等食品经营新兴业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监管等地方立法空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编辑:梁霄
关键词:食品 食品安全法 监管 防火墙 违法者 落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