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去行政化不能等同于去行政级别
历史上,给大学校长确定行政级别是为了解决教育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这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有人认为,大学行政级别的存在,限制了学校独立行使自主权的空间,用行政规则管理学术,会让学校充斥衙门作风。那么,取消了行政级别就没有衙门作风了吗?任何社会组织都需要行政管理,管理学理论认为管理的有效幅度是7~8人(或机构),两千多万的在校学生、巨额的经费开支,不分管理层级的依据是什么?
有人认为,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后,让政府和高校之间保持距离,能增强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让高校学术地位受到尊重。只讲从政府拿钱的权利,又要与主办者保持距离,这算什么逻辑?只要大学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大学校长就只能是委任制;只要大学校长采用委任制,大学校长就自然有委任机构的相应级别。
大学的去行政化关键不是取消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而是要改变目前大学内部按照政府机构设置的管理部门,避免大学成为政府的下级机构,要在大学内部按照教学和科研的本质规律设置相应的服务部门;大学的去行政化还体现在教师自身的观念上,教授不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去与处长、科长工资待遇或社会地位挂钩。
编辑: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