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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长性侵俩姐妹获死刑 曾有性侵前科被判3年

2016年12月06日 09: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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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性侵前科

聂李强有“天使”的一面。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是一支民间救援力量,参与了许多救援行动,而这其中就有很多聂李强的身影。

2014年8月3日,秦岭小峪山洪暴发,9人死亡。聂李强在河道里打捞一死者尸体时,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死者裹上。

2015年11月1日,8名大学生在穿越终南山时失联,还是聂李强带领救援人员在一个沟道找到了这8名大学生。


从救援队长到猥亵杀人犯,聂李强如何一步步走向死亡?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员说聂李强,“是不是在用无止休的救援来救赎着什么?”

不过对于聂李强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以往情况,队员们并不清楚,只感觉他家庭不错,有个在上小学的女儿。

聂李强曾有犯罪前科。2001年,聂李强因盗窃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到了2010年10月21日晚上,聂李强喝了酒,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西安市西二环北段庆安运输站北侧时,欲对一名过路女子实施暴力性侵,幸被民警及时发现。

2011年1月聂李强因强奸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7个月,2012年6月19日减刑释放。

聂李强的妻子说,聂李强出狱后,戒了酒,就投身到民间救援中去了。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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