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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行长被免职 24小时刑讯逼供的真相引热议
1、 关于工牌的逼供
在财新持续报道我行负面舆情之后,财新记者吴红毓然于2016年10月26日主动联系我,表明与同事一起想在烟台找董事长等行领导进行采访。但因烟台总行不让在无内部接引的情况下让外部人士进入,想让我带她进楼后采访。因考虑到接受对我行负面舆情官方回复的采访,可有效控制舆情进一步扩散,我同意带领她进新大楼,但吴红毓然考虑到我需赶回武汉工作,提出将工牌可交予入住酒店前台,她入住的之后自取,我便于2016年12月27日(原文如此,新浪财经注)回武汉前交予酒店前台,并与前台武经理确定工牌已拿取,后12月29日(原文如此,新浪财经注)后勤保障部江坤总致电严厉质问我的工牌去向,因考虑到蔡国华的暴力统治手段,且有对民众进行无理由刑拘的先例,为保护两位记者的人身安全,便对姜坤隐瞒了记者身份。并称工牌丢失,不知被谁捡去。
恒丰银行行长林治洪
但在刑讯逼供中,两名公安人员通过对我通宵拷犯人椅、大声责骂、拍桌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迫我承认是林治洪行长通过高静秘书授意我主动接近财新记者,并指使其在恒丰银行新大楼窃取机密材料的连环阴谋,并意欲对我冠上涉嫌盗窃的罪名。
首先,我与吴红毓然虽在民生时因工作接触过,但从未谋面,从未一起吃过饭,也无任何任何金钱往来,如何谈及经林行授意我与财新记者接触?
其次,新大楼刚完全搬迁完毕,两个财新记者有何必要在新大楼人员众多,监控密集盗窃恒丰银行的“贵重且涉密物品”?
所以对公安人员指出的我涉嫌伙同吴红毓然2人对恒丰银行实施盗窃的罪名纯属毫无法律依据的莫须有罪名。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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