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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以全面评估促改革落地见效
阶段性目标任务达到预期
全面评估总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来,我省各领域改革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取得突破,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局良好;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拓展;企业投资体制改革率先启动;国企国资改革扎实有序;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务实有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创新设立;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方位覆盖。
总体来看,我省各领域改革全面铺开,重点改革聚力攻坚,改革试点先行推进,基层改革创新亮点纷呈,改革运转机制有效建立,改革氛围日益浓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实践中,形成了坚持把握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共享发展,坚持法治保障,坚持责任机制等七大共识。
根据评估报告和我省年度改革工作总结,截至目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召开23次会议,审议通过117份重要改革文件。对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出台的改革方案,应出台贯彻实施意见95份,已出台75份,其余20份正抓紧起草制定。
三年多来,广东坚持优先推进和重点保障中央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破解发展难题迫切需要的改革任务、同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改革任务,特别是围绕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点改革任务作重点突破。目前,在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互联网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网上办事大厅、公务用车制度、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创新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目前,广东承接中央部署和自行安排的试点共139项(中央部署100项、省安排39项),已完成32项(中央部署25项、省安排7项)。其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商事登记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等试点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相关成果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全省全面推开,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有效善后衔接机制、家庭医生式服务等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同时,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大胆探索,推动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涌现出一批富有特色的“原创”成果,丰富了全省改革内涵。如深圳建立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佛山“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东莞推动陆运、水运和跨境电商进出口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珠海的政务咨询和举报投诉“一号对外”,佛山南海的村(居)管理“政经分离”,惠州的村(居)“法制副主任”,清远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云浮的农村信用建设“郁南经验”等等。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改革 全面 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