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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患尿毒症 乳腺癌妻子放弃治疗为他省钱
【对策】
需从立法上、制度上
保障捐献者的权益
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毕学义近些年一直在推进我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在他看来,公民正在逐步接受去世后捐献器官的理念,而我国相应的保障机制也应逐步健全,“比如对捐献者尊重、对其家属优抚”。目前,我省的器官捐献者,可以把名字刻在河南福寿园红十字纪念苑内,每年清明节会举行悼念活动,家庭条件困难的捐献者,还可以申请经济困难救助。
这几年,我省捐献器官的人数增长非常明显,由最初的几十例、一百多例,到现在一年已经可以达到之前多年的总和。
不过毕学义认为,对捐献人权益的维护,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比如,能否实现减免捐献者丧葬费用、子女入学学费减免等。”
这些举措,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协调配合,也需要用立法的形式进一步保障。
河南省人大代表董广安说,要给予捐献者家人心理慰藉,在全社会形成对自愿捐献器官者的敬重,让大家形成一种共识:生前奉献,身后捐献,大爱无疆,世人敬仰。
“能否通过充分调研先出台地方相关规定,比如:器官捐献者免除丧葬费,公墓里留下一席之地,专门集中供奉他们的骨灰和墓碑,逐步形成‘捐献器官,抢救他人,延续生命,彰显文明’的社会风尚。 ”
她说,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文明、奉献、高尚的精神认知,还需要社会共同的呼吁、倡导。
【现象】
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相对好做了
王秋红是郑大一附院的器官捐献协调员。2011年底,省红十字会开始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作为一名协调员,最重要的是发现潜在的、符合条件的捐献者,征得捐献者或其家属的同意,让器官顺利捐献。
王秋红明显感觉到,现在的捐献协调工作确实比过去好做了一些。
“过去,一提到器官捐献,有的家属一言不合就上前打骂。”王秋红说,亲人刚刚去世,很多人沉浸在悲痛中。但现在,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和观念的进步,很少再有一提到器官捐献就暴跳如雷的,大部分家属态度很缓和,即便是不同意,也是一句温和有礼貌的“我们暂时不考虑”。
由于器官捐献需要家属的同意,有时候一两个家属不同意,或者受其他亲戚的观念影响,最终影响到家属决定的也非常多。“有些最初同意后来又不同意的,这些我们都很理解。”
但很多时候是让她非常感动的。比如85后武警袁明贵,比如上蔡县11岁的小智博,他们的家人很快就同意了器官捐献。进行器官移植前,全体医护人员对着捐献者的遗体深深鞠躬。
编辑:梁霄
关键词:捐献 器官 移植 乳腺癌 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