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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被精神病患者杀害 母获12万元司法救助
广州司法行政机关首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今后,当事人如果遭受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一名男子被精神病患者捅刺身亡后,其母亲迟迟拿不到赔偿款,生活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名来穗务工母亲的实际困难,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为她向广州市司法局申请到12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此外,一名来穗务工人员因伤致残也获得逾6万元司法救助金。近日,这两名来穗务工受援人获得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共181650元。这也是广州司法行政机关首次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通讯员阳树新
案例1:儿子被害 丈夫身患多病
今年3月28日,年仅20多岁的周某被江西籍男子曹某持刀杀害。儿子的不幸身亡,对母亲黄某打击巨大,黄某也是名来穗务工人员,丈夫身患多种疾病,一直靠药物控制病情,其他孩子都在家务农,没有收入来源,一家人生活困难。自从周某遇害后,黄某为处理儿子后事,连尸体火化和安葬费都是向亲友借的。
然而,凶手曹某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至于曹某的家人,黄某也不知道他们身处何地,无法与他们沟通协商赔偿。
因为没钱请律师,黄某不清楚该如何为自己争取权益。今年7月底,黄某了解到“广州法援可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为此,她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求助。不久,法院判决对曹某进行强制医疗。鉴于黄某的实际情况,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议广州市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司法救助。最终,黄某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121100元。
编辑:梁霄
关键词:司法 救助 生活 困难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