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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管体制改革破题 18省印发实施意见或方案
第一次举办了全国城管局长培训班。2016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全国城管局长培训班,来自各地级以上城市的300余名城管局长参加了培训。
第一次推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2016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第一次启动了队伍建设专项行动。2016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四个做到”: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严明工作纪律,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对此,长期关注我国城管体制改革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认为,住建部在推动落实《指导意见》方面的表现可圈可点。虽然中央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了城管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实际当中落实起来还是有很多困难的。难点在于,既要让相关行政部门在认识上从不重视管理到重视管理转变,又要在实际工作中改变现阶段城管执法体制存在的明显不合理之处,住建部能取得上述成绩已属不易。特别是像上面提到的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等,是对推动城管体制改革发挥关键作用的工作。
18省印发实施意见或方案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指出,城管体制改革既要顶层设计,又要狠抓落实,实现“上”与“下”的良性互动。城管体制改革是否顺利推进关键还在地方。
那么地方在落实《指导意见》方面做得如何呢?根据城市管理监督局披露的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8个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或方案,21个省选择了69个城市先行试点,10个省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还有很多省份的落实意见或方案已经递交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总体而言,地方落实基本上都动起来了。
除了出台实施方案,很多地方还进行了具体工作的落实。比如,上海市设立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执法机构,16个区均单独设置城管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陕西省按照城市人口(含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数量的万分之五到八配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适度提高人员配备比例,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
佳木斯市将市场监管等体制改革中结余的行政编制,优先用于解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并将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列入政府机构序列。
北京市由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兼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上海市由各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公安机关明确专门力量,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工作。海口市设立了城市警察支队,建立了城管、公安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制度,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派出所副所长挂职镇街城管执法中队长。
长沙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奖惩机制,每年设立4000万元城市管理奖励专项经费,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实行考评排名、实施奖惩,并作为各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此外还有深圳市全面推行“律师驻队”模式,聘请律师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咨询、审核等服务。
编辑:梁霄
关键词:城管 执法 城市 管理 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