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彩民赊账买5.4万余元彩票后失踪 彩票亭雇员被判担责
老板将雇员告上法庭
事情还要从2016年2月1日说起。朱女士是一家彩票代销点的老板,由于缺人手,她聘请了杨女士卖彩票。
双方签订了彩票销售协议,以白纸黑字的形式明确了三件事情:1杨女士不得与彩民合买彩票,不得擅自让彩民欠费买彩票;2一方如要解除协议,需在45天前提出,否则须赔偿对方违约金;3杨女士手写借条一份,认可收到朱女士提供的各种即开型彩票面值合计2万元整,合同期满一次结清。
然而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朱女士却生了一肚子气。她发现杨女士有多种违约行为,来听听朱女士在法庭上是怎么说的。
6月22日,她(杨女士)违规为一彩民欠费打印彩票共计5.4万余元,后该彩民未支付上述赊欠的彩票款,造成了我的损失。7月10日起,她不打招呼就“罢工”。她手上尚余有9000元的即开型彩票没有返还给我,也未支付相应价款。在营业期间,她共计有4438元的彩票营收款未按约定存入我指定的账户。
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彩票销售协议,由杨女士赔偿自己的上述损失。
法庭上,杨女士承认有部分即开型彩票尚未返还,也愿意支付未存入指定账户的4438元彩票营收款。但是,她对于赊销彩票款的责任却有一番解释。
该赊销行为是经彩票亭的实际管理者——朱女士的父亲同意的,我不存在过错,不应担责。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杨女士邀请证人戴某出庭作证。
戴某经常在涉案彩票亭购买彩票,他目睹了事发当晚一彩民选购彩票时,朱女士父亲老朱出现过在现场。
但是,戴某对老朱与该彩民是否认识不清楚,对老朱是否知道当晚有人在赊购彩票并不清楚,也未发现老朱询问杨女士赊欠的金额等事宜。
编辑:梁霄
关键词:彩票 女士 彩民 失踪 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