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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后才发被拐儿童认领公告?当地民政局否认发公告
质疑
为何救出3年后才公告认领
既然孩子3年前已被解救,为什么要等到3年后才公布消息让家属前来认领?渭南市一名公务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当地政府想等到风波平息了,才让孩子们找爸爸妈妈。”
据媒体报道,贩婴案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主要负责人曾多次批示,要求依法打击犯罪,依纪追究责任,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但知情者透露称,“当地使了很多花招,应付省领导要求”,为了减小社会影响,首先是拆案,把张淑侠单独提出来审判,无论是犯“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其四名同事,还是与其一起贩婴的“产业链”上的数名同案犯,都没有与其并案处理。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张淑侠被捕后不久,警方曾抓获参与贩婴的山西籍犯罪嫌疑人两名(潘某、女,崔某、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三名(王某、男,朱某、男,黄某、女)。2013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一案时,也曾提到张淑侠将婴儿卖给山西省临猗县的潘某等人,但当时并未一同宣判。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也被单独提起公诉。2014年1月24日,张淑侠被公开宣判10日后,才由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回应
临渭区民政局否认发布公告
1月11日,北青报记者从富平县宣传部外宣办获悉,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告所称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属市级单位,并不在区民政局管理范围内,临渭区民政局从未发布过该认领公告,现在正在调查该公告具体由哪个部门发布。北青报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渭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公告落款为哪个部门就应该是由该部门发布的,各区级单位均可在渭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临渭区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区政府各部门的公告统一由信息办发布至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具体情况还要联系民政部门。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梁霄
关键词:儿童 认领 民政局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