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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公款吃老板 “家宴”“一桌餐”成吃请避风港?
违规吃请新变种
2016年10月8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就严厉指出“一桌餐”吃喝风变种问题。针对此反馈,江西省纪委分三批次严肃查处了33名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高档住宅小区“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先后对其中2名省管干部进行通报。
2016年8月4日晚,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晓明违规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彭某某的邀请,在其朋友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用于接待特定对象的隐蔽场所吃饭。一同参与吃请的还有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朱云贵、南昌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付新灿、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杨安,以及其他3名公职人员。晚餐有关费用由彭某某承担。
这是一起典型的“一桌餐”式吃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了党的纪律。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戴晓明、朱云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付新灿、杨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3名公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016年8月25日下午,上饶市广丰区下溪街道西溪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张某在西溪居委会向区检察院控申科副主任科员纪某咨询有关事情后,留请纪某吃晚饭,纪某同意并召集4位同事一起用餐。2016年10月18日,经广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某、纪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另外4人诫勉谈话处理。
勿让“家宴”成藏污纳垢新据点
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能搞‘一阵子’‘大呼隆’,必须一锤接着一锤敲,驰而不息。”针对中央巡视组反映的“一桌餐”吃喝风变种问题,江西省不仅严厉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还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的通知》。
对2名省管干部的通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起到了强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通报传递出两个强烈信号:一是反腐败没有预设的禁区和特区,各级领导干部都不要心存侥幸;二是从前习以为常的,如今未必行得通。
江西还启动“一桌餐”全面排查,为私人会所建立台账,严禁党员干部出入。此外,江西组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8698个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各级接待、财政、审计部门联合进行重点抽查,规范内部接待工作。
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集中爆发期。针对此,江西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节日病”,尤其是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请,躲在单位内部食堂和培训中心吃喝玩乐,利用回乡探亲之机接受公款吃请等“吃喝风”的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半月谈记者 赖星)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公款 老板 避风港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