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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共享单车3家投放方都不提倡未成年人骑行

2017年01月19日 14:57 | 作者:张勇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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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拜

大人拿车给未成年人后果自负

摩拜单车昆明有关负责人李龙表示,按照摩拜的用户协议,用户应为符合骑行共享单车上路的年龄(16周岁以上)及身体健康人士。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摩拜为用户购买了骑行意外险,但是建立在确因车辆问题引发的意外伤。成年人如果违反规定私自拿共享单车给未成年人骑行,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永安行

16岁以上才能骑行

永安行昆明负责人胥先生表示,永安行的用户协议里规定16周岁以上的市民才能骑行永安行单车。公司已为车辆投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经交警认定责任后,保险会跟上处理。

律师观点

孩子骑单车肇事,家长要担责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岁。如果骑车肇事者年龄未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能力人,或者介于10~16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引起的肇事后果需由家长承担。具体承担情况需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肇事情况界定后划分。

云报全媒体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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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昆明 共享 单车 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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