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价值3000元的手机被寄丢 申通称未保价难全赔

2017年01月23日 11:02 | 作者: 郭丹 | 来源: 北京晨报
分享到: 

■律师说法

保价条款无效 应照价赔偿

对此,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表示,快递公司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将消费者的邮件安全送抵目的地。申通快递将小刘的邮件丢失,其本身属合同违约,及时找寻邮件属快递公司的合同补救措施,按价赔偿则是应承担的责任。而针对申通提出的按公司规定,未保价难全赔的说法,朱律师认为,该赔偿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这个条款的申通免除自己责任,强调对方责任的同时免除了主要权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自愿原则,所以属于无效规定,应照价赔偿”。

此外,为了防止快递服务中发生纠纷,朱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寄送物品时,应在快递详情单上详细填写全部邮寄物品,如名称、型号等信息,必要时可以对物品的状态拍照留存,并要求快递员在回执上签名确认。

北京晨报热线新闻

记者 郭丹 线索:辰先生

编辑:梁霄

01 02

关键词:价值 手机 申通 保价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