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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棚改托起“优居梦”

2017年02月07日 15:20 | 作者:郑荣林 |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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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念:让利于民,让群众乐享棚改红利

幸福是什么?一千人有一千个答案。赣州市章贡区的棚改户肖燕平这个年过得特别开心:从刚拿到手的沉甸甸的新房钥匙上,她掂出了幸福的重量。

去年10月,肖燕平家也被纳入了当地棚改征收范围。回忆起房屋征收的经历,她一家也曾纠结和担忧过。

“说起来,对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有些舍不得,又怕吃亏,担心补偿款不够换房子。”肖燕平说,经棚改干部细心解释才明白,补偿标准超出她预期。拿到近90万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后,花了约53万元,就近买下了现在的房子。

棚改是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寄托着棚户居民的梦想,也体现着政府以人为本的民生理念,为百姓的幸福指数加码。赣州市创新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向棚改户郑重承诺:补偿标准高于当时当地市场商品房均价。同时,淡化房屋结构、建设年代等因素,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弃房的,最高可获40%的购房补助和搬迁奖励。这些惠民举措大大刺激了棚改户的参与积极性,让棚改从政府“要我改”向群众“我要改”转变。

“我们把最好的地块用于安置棚户区居民,用最好的设计最好的施工,把棚户居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南昌市湾里区在棚改中坚持“民利优先”为第一原则,创造出“两个月内2000多户居民、50多万平方米面积的拆迁顺利完成、其间没有一户上访”的“湾里速度”。

“只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就一定能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上饶市棚改办负责人说,去年全市完成房屋征收1.88万套,征收面积472.37万平方米,棚改群众支持率高达95%。

改善民生,是棚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享受棚改带来的实惠,我省不断优化棚改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棚改不仅不与民争利,还尽可能地释放出棚改红利: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选择实物安置的,尽可能就地就近安置,同类地段实行征一还一不找差价;

——实行保底安置,对被征收人拆迁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

——异地安置房要选址在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交通便捷的区域建设,方便百姓就业、就医、就学、出行……

江西模式:攻坚克难,创新机制打赢棚改攻坚战

河溪村地处上饶市广丰区新城中心黄金地带,曾是“弹丸蜗居几代藏”之地,多年来村民们一直希望能尽早改造,但多年累积的近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成了棚改的“拦路虎”。

去年9月,河溪村正式被纳入棚改计划,当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选举成立“棚改理事会”,让村民全程参与河溪棚户区改造。通过理事会的努力,380户违章建筑基本拆除,棚改工程顺利启动。

“棚户区改造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动迁、建设、分配等诸多繁琐任务,如果不创新工作方式就难以顺利推动。”下溪街办党委书记林辉说,通过政府引导和理事会主导,变官意为民意,变压服为说服,做到了棚改拆房子不拆散民心,实现了群众和政府的双赢。

棚改是民生工程,出棚户、住楼房,是老百姓的心愿;棚改也是“硬骨头工程”,征收难、筹资难等方方面面难题待破解。我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积极探索和创新棚改的融资、安置、征收等机制,让棚改工作驶入快车道。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对有商业开发价值,自身能平衡的地块,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改造;对商业开发价值较低的地块,由政府组织实施改造,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对于房屋密度高、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平衡的地块,由政府统筹安排,采取项目搭配、捆绑出让、以盈补亏、总体平衡等方式,实现棚户区改造多个项目、区域上的综合平衡,一批多年无法实施的棚改项目得以启动。

“统借统还”,搭建棚改融资平台。10年间,棚户区改造投入大,对于财政尚不宽裕的江西而言,如何破解棚改的缺钱难题?按照“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融资模式,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全国第一个棚改专项合作协议,争取到1000亿元的金融支持。同时,成立棚改省级融资平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省级融资平台,向银行融资用于棚户区改造。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省积极创新棚改方式,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服务等新举措,一批棚改经验做法获国家有关部委肯定。国务院督查组给我省棚改工作的“评语”说:“江西的棚改抓得早、节奏快、成效好;是全国首个编制棚改规划报国家备案的省份,规划文本为全国示范文本;棚户区基本建成指标完成情况处全国领先位置。”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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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棚改 棚户区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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