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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浙晋三地监察委这样开局:市县级改革已开启
检察院成立内设机构 与监察委衔接
按照改革规划,监察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职能和有关人员将转隶至各级监察委员会。
根据报道,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日前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随着职能整合,检察机关撤销反贪局、反渎局、侦查指挥中心、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检察人员,整体转隶到监察委员会。
与此同时,北京市各级检察院拟统一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专门与监察委员会进行办案衔接,负责对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衔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在浙江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也透露,春节后,浙江三级检察机关均将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口监察委工作,专职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从组织上保障转隶后工作健康推进,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根据报道,不久前,浙江省检察院门口原本悬挂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子已被摘去。
专家:改革要做到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按照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的要求,确保今年3月底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此外,要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发现和解决试点中的具体问题,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试点地区启动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包括出台改革实施方案、‘三定’方案,举行相关的试点工作培训,开展地方改革调研等,这些工作都会同时展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监察委挂牌后,开局工作还是要确保人员融合、工作流程的有效衔接,做到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中新网记者谈到,监察体制改革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改革涉及到的部门多,需要协调配合的环节也多。
“人转过来了,事也要转过来,作用也要转过来,要让‘全覆盖’的改革效果充分显现。”汪玉凯说,作为试点,当前三地监察委最重要的是明确职能、转变职能、适应职能。一方面,做好衔接,尽量不影响现有反腐案件的办理进展;另一方面,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改革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监察 改革 试点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