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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屡禁不止 根治欠薪其实并不难
多措并举助维权
据了解,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去年,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69件,法院审理24件。
2016年10月,新疆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始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所谓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是以IC卡数字化技术管理的方式,实现施工作业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工资发放清的“五清”管理目标,有效遏制拖欠工资现象。
目前,新疆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部分建筑企业已经开始实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据调查,实行了该项管理的建筑企业,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今年,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将在新疆全区推开。
黄原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本”之策,是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这一措施如果能推开,即便工资被拖欠,最多也只能欠一个月的工资。
黄原认为,当务之急还要提高欠薪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用工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编辑:梁霄
关键词:农民工 工资 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