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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 建黑名单制度
《方案》还要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并向医保(新农合)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医保(新农合)经办管理部门暂停其医保(新农合)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相关部门对恶意欠款人员实施制约或惩罚措施。但对于自付确有困难的,要协调多方予以救助。
在《方案》实施方面,卫计委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医保、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明确“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管理和实施部门,组织门诊部、住院部、医保(农合)办公室等部门,简化就诊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革医疗收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
各级医保(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监管,调整资金拨付方式,对参合患者多、垫资压力大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尽可能缩短资金拨付周期;要在符合财务基金管理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行预付款制度。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恶意欠逃费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保障制度有序实施。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本省份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工作方案,于2017年4月底前启动实施。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要不断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扩大“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开展范围。
《方案》还提出,2017年4月底前,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
编辑:梁霄
关键词:中国 农村 贫困 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