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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京居委会主任因早餐车收好处费3万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丁家高登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宪凯侵占集体资金问题。孟宪凯利用工作便利,将村集体鱼池承包费108万元归个人使用,还以村委会名义向村民借款归个人使用。孟宪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 铁岭县腰堡镇腰堡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宏侵占集体财产问题。王宏未缴纳承包费就将村集体承包地归自己耕种,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家5名成员缴纳新农合医保费750元。王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朝阳县羊山镇李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郗国志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郗国志将不应享受粮食直补土地面积虚报到本人及亲属名下,共骗取国家直补款12万余元,个人分得8844.25元。郗国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依安县新兴镇兴福村党支部原委员史长军骗取种植业保险理赔款问题。史长军利用协助上级落实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之便,以冒名投保、签订虚假土地流转合同等手段,共骗取阳光保险种植业保险理赔款4.8万元。2016年12月,史长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绥滨县绥滨镇吉礼村干部于天友套取良种补贴问题。于天友用自己及家人名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合计18723亩,套取补贴共计18.7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9月,于天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镇江市丹徒区高中原校长蔡鹏收受现金等问题。蔡鹏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3名个体老板赠送现金、购物卡等共计75.1万元,并为请托人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食堂、超市承包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在组织调查期间串供,对抗调查。蔡鹏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安吉县天子湖镇溪港村党支部原书记姚伟江骗取拆迁安置奖金及房屋回购款问题。姚伟江隐瞒女儿不符合拆迁补偿政策情况,骗取安置奖金及房屋回购款5.05万元。2016年9月,姚伟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回违纪款。
2. 嘉善县惠民街道横泾桥社区党总支原委员许士明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许士明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便利,滥用职权,通过私改青苗补偿登记数据等方式,为亲属谋取利益,共计2万余元。2016年6月,许士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回违纪款。
3. 嵊州市甘霖镇下沙地村党支部原书记商学良骗取侵占补偿款问题。商学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坟墓迁移费1.2万元、侵吞塔基补偿款8300元。2016年9月,商学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赔违纪款。(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泗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彭增勇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彭增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钱款共计20万余元、购物卡2.75万元和价值1.784万元烟酒等物品,为其提供便利;采用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报车辆使用费等违规手段,侵占公款6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其还存在乱收费及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彭增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法平违规为亲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高法平借用他人名义,违规为亲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高法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 南陵县三里镇新义村民兵营长秦茂华截留侵吞残疾人补助金问题。秦茂华利用为村民石某某申报残疾人补助金之便,多次截留该补助金共计4760元,其中4360元用于个人支出。秦茂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截留补助金全部退还。
4. 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宋王村党总支原书记徐长平、村委会原主任李孔双套取并私分集体资金问题。经徐长平、李孔双等人商议,该村以修路名义套取集体资金,作为农房改造辛苦费,村两委干部每人私分1万元。此外,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5. 铜陵市义安区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原副书记夏保岩工作失职造成专项资金被冒领问题。夏保岩在验收血防工程过程中,未进行实际面积测量,仅凭目测和介绍即作出已完工证明,并在付款审批表上签字,造成49.9万元血防专项资金被冒领。夏保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安徽省纪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处分 资金 通报 利益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