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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打野直播”活动涉嫌违法 国家林业局:严打

2017年03月12日 23:50 | 作者: 戴轩 信娜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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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

“打野主播”是否涉嫌违法?

猎捕三有保护动物达一定数量,猎捕者要担刑责

新京报记者观察到,“打野直播”中至少出现了使用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夜间照明行猎、捣毁巢穴等猎捕方式,且有主播并未持有相关狩猎证。捕捉的动物中,也不乏三有保护动物。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电子诱捕器等捕猎工具被明确禁止。其次,猎捕三有保护动物达到一定数量,猎捕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对于非国家保护动物,个人也需获得相关的狩猎证才能进行猎捕。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那么打野者涉嫌违法。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提到,竹鼠是较为珍稀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6条规定“不得虐待动物”,因此应追究虐待竹鼠的“打野主播”的责任。其次,直播虐待行为明显存在牟利性质,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此外,猎捕保护动物数量到了一定程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常纪文认为,此类打野直播应该终止。“不止是对国家保护动物或者三有保护动物,就算是一般动物,从道德上来说都不对,这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行为。”他说,根据具体情况,此类直播还可能触犯教唆罪。“直播过程就是一个教唆的过程,教人怎么猎捕,如果确实用禁止工具猎捕达到一定标准、触犯相关法律,属于犯罪。”

编辑:梁霄

关键词:直播 国家林业局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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