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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周岁使用共享单车涉嫌违法

2017年03月31日 17:35 | 作者:卢通 曾金秋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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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法

未满12岁用车 违法后果监护人承担

同济大学城市公共交通专家孙章教授告诉新京报记者,防范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需要家长、学校、平台及政府形成合力。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共享单车规格多为24、26英寸,未满12周岁儿童身体发育尚未完全,骑在车上重心不稳,安全隐患较大”。他表示,及时告知、监管孩子不要骑共享单车,家庭、社会、教育三个方面应形成合力,缺一不可。

孙章认为,实名认证环节是安全隐患促使企业做出的应对措施,共享单车平台有责任继续研发更多方式防范未成年人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此外,目前共享单车暴露出的种种监管问题,是政府部门对于新技术的发展预料不足,没有形成配套制度导致的。技术的进步,很快会对管理者提出挑战。对此,孙章认为,相关管理制度需在设计时要有预见性。

北京才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认为,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上路违反相关法规,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行为能力,其违法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比如,目前共享单车平台普遍不允许12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使用,如家长帮其解锁,则责任由家长承担。此外,在交通事故中由交警认定未成年人一方该承担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是因为共享单车自身的质量问题及服务漏洞导致的事故,共享单车企业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位不愿具名的交警告诉新京报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如何处罚并未作出太明确的规定,一般的做法是抄告学校,或者将未成年人交由学校及家长教育管理。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卢通 曾金秋 实习生 刘经宇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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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共享单车 违法 1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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