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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900万购别墅发现是“科研楼” 专家:监管存空白

2017年04月10日 17:30 | 作者:赵蕾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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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成“科研楼” 买家退房解约

据王鑫介绍,今年2月初,经链家顺义馨港庄园店的中介人员介绍,他选中莱茵湾一期的一套售价900万的独栋别墅,与房主李方(化名)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支付了10万定金。但李方提供的别墅不动产权证中,土地用途一栏是空白,这让王鑫心怀疑虑。

王鑫称,直到3月23日办理网签时,看到李方新换的不动产权证,他才注意到房屋土地性质为“科研楼”。经过查阅发现,此类科研用地属于政府公用地。他查阅《土地管理法》发现,科研用地不可用于住宅。

房主李方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是在4年前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子,“当初就看到这个房子价格便宜,作为投资考虑就买了,也不太懂土地性质具体有什么影响,所以并未注意将来转让的风险等问题”。

负责销售该栋别墅的链家经纪人则称,业主的老房本上土地用途那一栏空白,因此并不知情房屋的土地性质。而且从2013年至今,莱茵湾一期成交过户的房子已有二十余户,均以商住两用房来进行买卖。

4月6日下午,王鑫与李方经协商,签订解除合同协议撤销该栋别墅网签,中介和业主承诺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之前已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费用还给王鑫。

科研用地“变身”住宅 监管存空白

通州区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在通州区去年5月出台限购政策前,一手房交易的房产都可过户给个人,之后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但二手房交易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科研用地上的房子能过户。按照新的要求,科研用地等办公用房的房屋没有燃气,不能用于个人居住。但莱茵湾楼盘开发较早,开发商在住建委相关部门没有登记,所以暂时查不到相关信息。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一工作人员也提醒,不要购买科研用地所建住宅。

类似科研用地“变身”成住宅销售的违规行为,在北京市时有发生。早在2013年7月,北京市国土局就曾公布,查出了9宗科研项目用地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或违规销售行为。但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对于违法问题如何处置,市国土局当时没有提及具体处理原则和方向。

“科研用地在实际操作中,均是参照商业用地管理,交易时相关部门查看证照齐全后,基本都会给网签和过户”,多位房产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北京市没有细化规定科研用地如何管理和使用,也无法审核拿到房子的人是否用于科研项目,所以可看做监管的空白和“灰色地带”。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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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子 别墅 科研楼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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