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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乡长扶贫指标照顾老家 辩称要给村里多做贡献
有车有公司者却成扶贫对象
倘若这36户均符合补助条件也算达到了落实政策的目的。然而,调查人员对36户补助对象详细调查后又有了新发现,有的补助对象家里已经购买了汽车,有的补助对象家属是个体工商户,有的补助对象家属甚至注册了公司,这些情况显然不符合生产性扶贫补助的要求。
据了解,按照诏安县扶贫办的要求,2014年度的补助对象必须在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筛选,不能随意申报。既然是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筛选,为何出现有车有公司的人分到指标的情况呢?调查人员顺藤摸瓜,对西潭乡2014年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仔细排查,发现竟有67户不符合建档立卡的有关要求。
这么重要的工作,却一再出错,原因何在?
“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时,由于户数多,时间紧,我就没有按照上级要求逐户调查核实,存在信息不准确的情况,录入信息系统时也存在个别填写不规范、漏报的情况。”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钟武钦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各村上报的补助对象也是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调取相关材料,我没有组织入户调查,认真审核、核对相关信息,只是简单地指示工作人员上报。”
“西潭乡共有6户不符合领取补助资金的对象,他们是否与你存在社会关系?”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有一户是我的宗亲。美营村在上报补助对象时我看到名单里有我宗亲的名字,我想反正也是贫困户就让村里照顾一下。村里也按照我的意思上报了,但是我对他家情况并不了解,没想到他其实不符合补助条件。”事实面前,钟武钦终于惭愧地低下了头,“作为分管领导,我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和补助名额分配中,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优亲厚友,给西潭乡的扶贫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编辑:梁霄
关键词:扶贫 指标 照顾 老家 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