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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热衷经商敛财致家破人亡 自称“可悲可笑”

2017年05月04日 11:41 | 作者:云季轩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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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是“请君入瓮”。在一次杜敏和陈某等人吃饭时,杜敏提出,陈某与鄢某某一起投资建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厂,便于向陈某供货。陈某同意后,鄢某某以无钱投资为由,要求陈某“代垫”投资款,陈某只好答应。2011年8月的一天,鄢某某派人从陈某处取走255万元并将此款作为投资款验资(占股51%),陈某出资245万元(占股49%)注册公司并建厂,鄢某某任公司法人,但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由此,杜敏夫妻从陈某那里赚得盆满钵满。

杜敏得了好处,也要“礼尚往来”,他将陈某介绍给时任昆明市官渡区区长的刘某某,并让刘支持陈某的项目。2012年下半年,杜敏又向时任昆明市供电局领导打招呼,积极帮陈某“排忧解难”。

杜敏热衷经商敛财,全家深陷其中,一点一点坠入深渊。最后,失去的不止是自由,还有家庭的幸福。如今,夫妻反目,父子离心,母亲去世,父亲病重,自己身陷囹圄。一个曾经令人羡慕的家庭就这样分崩离析,令人扼腕。

贪腐的“狐狸尾巴”露出来后,他心存侥幸,把办案的经验用来“抹事”,聪明反被聪明误

杜敏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长、昆明市政法委书记、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中秋、春节等时机,大肆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43.44万元。面对送礼之人,杜敏从心慌到不慌,从不自然到顺其自然,到后来几乎是来者不拒,表面上客气一下,就心安理得地如数“笑纳”。在送礼金的人员中,有27人为他在公安系统的下属。

党的十八大之后,在中央和省委、省纪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杜敏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礼金16万元,完全丧失了党性。

执纪人员介绍,杜敏在公安和政法系统工作40多年,既担任过公安、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又长期分管刑侦工作,查办过多起案件,反侦察、反讯问能力很强。在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时,小心谨慎、行事周密,步步设防、行为隐蔽。

2015年,云南省纪委对杜敏进行谈话,敦促其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杜敏却矢口否认自己存在违纪问题。更为恶劣的是,当他预感到组织可能会对其展开调查时,与相关人员统一口径、伪造合同和相关凭证,掩盖违纪行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杜敏违规参加某大学EMBA培训,云南某老板张某为感谢杜敏帮其协调事情,代杜敏支付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用共14.3万元。为逃避组织调查,杜敏召集其弟和张某商量对策、统一口径。经3人商定,由杜敏儿子杜某送一批酒水给张某,把送酒水的日期提前,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掩盖杜敏受贿14.3万元的事实。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三人精心设计的“妙计”,不但没让杜敏蒙混过关,反而将违纪事实“越描越黑”,最终难逃查处。

“想想自己堕落的整个过程,是自己用钱一步一步地将进入牢房的道路铺平的。这完全是自负、不严谨和敬畏之心缺失所致的结果。回过头来看看是那么幼稚可笑,又是那么可悲可耻。”落马后,杜敏忏悔说。

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杜敏因底线失守坠入腐败深渊,因腐败而玷污了本该引以为傲的人生,触碰了带电的高压线,不仅没能‘平安着陆’,反而身败名裂。在他身上,有太多容易被苍蝇‘叮’的‘缝’:交友不慎、不学法纪、心无敬畏、私欲膨胀、心存侥幸,等等,任何一点,都足以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执纪人员说。(云季轩)

编辑:梁霄

关键词:官员 热衷 经商 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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