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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山城”长汀十年间如何沦陷为制毒重镇?

2017年05月10日 09:45 | 作者:龚龙飞 |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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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9月25日,公安部禁毒局将这一定性处理意见的通知发给了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并补充了两条:经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氯麻黄碱在医药、化工应用中也未发现合法用途;经询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毒品案件的刑五庭,该庭认可认定氯麻黄碱为冰毒半成品。对于非法合成氯麻黄碱的行为应当参照《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制造毒品的认定与处罚问题中“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

据陈兴平介绍,尽管国家毒品实验室论证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立法机构目前仍没有将它作为适用全国的司法解释出台,因此各地就有各地的判法。

2014年春,福建南平邵武市警方端掉俞某勇等7名长汀籍人员在南平市某乡镇养猪场的涉麻制毒窝点,警方查明俞某勇已交易完成200公斤的氯麻黄碱,现场查获的制毒原料是633公斤,经鉴定,其中既有麻黄碱,又有氯麻黄碱,氯麻黄碱的含量分别为69.5%至74.6%不等,至少能够制成300公斤冰毒。

2015年10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以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关于非法合成氯麻黄碱行为如何定性的意见》为依据指控五被告人犯制造毒品罪,缺乏法律依据,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氯麻黄碱列入毒品范畴,而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公诉机关对该项罪名的指控不能成立”,最终认定俞某勇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主犯俞某勇刑期最重,仅为9年,其余人员的刑法依次递减。二审中,福建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2016年,长汀县政府就将“告知书”“告诫书”“承诺书”等书面材料下发到每一个长汀籍成年人手中,要求他们签字,突破了案发后认定“主观明知”的难题,这一做法被公安部采纳,在全国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得到了推广。然而2017年元月,陈兴平率队在广西打掉一个制毒团伙,缴获了超过3吨重的麻黄碱,这些麻黄碱正准备制成10万片冰毒片剂,一旦流入社会,危害极大。但非长汀籍者制毒就以“主观不知”为由,概不认账;而一半以上的长汀籍户口制毒人员却受到重罚。

陈兴平每每回忆起追捕案件的辛劳与种种审判不一的结果,总会说一句“拳头打在棉花上”,充满无奈。作为地方一线禁毒人员,他们希望在立法上早日完善。

2015年夏,在国家禁毒委、公安部的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相关立法学者与长汀县禁毒部门的代表陈兴平、罗友华进行了一次专门的会晤。

陈兴平提出在涉麻制毒案件处理上,目前的刑罚过轻,“就在几年的时间内,涉案人员一次比一次多,制毒窝点一次比一次大,麻黄碱从几十公斤到几百公斤,再到数吨,乃至数十吨,说明最高刑罚为7年并没有足够的威慑作用。”但法学家认为,即便是在国际惯例中,7年即为重刑,作为全国性的法律,必须考虑到在全国的适用性。

编辑:梁霄

关键词:最美 山城 制毒 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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