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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37亿国家赔偿!辽宁“黑老大”是要干啥?
以商养黑的同时,袁、杜涉黑组织更是以暴力开路,在鞍山和云南等地均私设了护矿队,以黑护商。
警方侦查的结果显示,2002年以来,袁诚家、杜德福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省本溪、鞍山市和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等经济领域,疯狂敛财、扩张资本,至案发前,总资产累计达20亿元。
黑社会团伙老大获刑20年
作为有着“政治光环”的企业家,袁诚家及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并未被公安部门忽视。2010年10月,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辽宁省公安厅从各地抽调了158人直接成立了“10·05”专案组。11月11日当天,袁诚家在准备飞往美国前,于北京首都机场落网。袁诚家被捕后,其妻子谢艳敏、儿子、外甥、两个连襟均因涉案被捕。此后,袁诚家及其团伙共75人,两家涉案单位因涉嫌16项罪名被公诉至法院。
据指控,自2002年以来,袁诚家、杜德福等人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本溪、鞍山和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等经济领域,疯狂敛财、扩张资本,至案发前,总资产累计达20亿元。该团伙共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严重暴力犯罪,致2人死亡,10人重伤,14人轻伤,2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2012年10月,以袁诚家为首的75人涉黑犯罪团伙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该涉黑团伙共计被指控犯罪事实62起,整个案件涉及52名被害人,74名被告人委托的67名律师参加庭审。
2014年1月24日,营口市中院对袁诚家案行了宣判。法院以袁诚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行贿罪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判决追缴、没收该组织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包括20余家企业,企业账户内的存款和企业车辆30台。
▲终审判决对袁诚家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手机截图
终审判决返还部分财物及企业
案件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了上诉。2015年11月2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袁诚家等人的量刑,对部分被告人减轻处罚,对七人宣告无罪。同时判决对袁诚家被查扣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探员从法院二审判决书看到,在判决书最后附有对袁诚家查扣财产的清单,其中8家企业及账户资金在被查扣之列,辽宁高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另外17家企业及其企业账户资金等,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关联性。
辽宁高院认为将上述企业及企业账户资金、车辆及冻结资金、其他资金部分予以追缴、没收不当,判决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返还。
在财产部分,辽宁高院认为,应返还袁诚家一家人个人名下的,以及非企业名下的存款、现金、房屋、车辆、物品;返还入股银行股金,返还袁诚家2003年黑社会组织成立前已经拥有的2000万元资产等。
服刑期间提出37亿国家赔偿
据代理律师介绍,袁诚家现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服刑,其妻子谢艳敏,也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获刑3年5个月,现已刑满释放。
2017年,袁诚家与谢艳敏委托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提出37.3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申请中共包括四项内容,即返还袁诚家17家企业,返还、赔偿17家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的收益,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本金及利息,银行筹集款、租赁权协议结算款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37.326478973亿元;同时返还包括电脑、手表、金条等在内的其他物品。
据律师介绍,2010年11月11日和同月26日,袁诚家与妻子谢艳敏分别被刑事拘留,此间辽宁省公安厅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财产包括:袁诚家谢艳敏实际控制的20余家企业,以及两人名下的存款、现金、房屋、车辆、物品以及入股银行的股金。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37亿国家赔偿 辽宁“黑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