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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托管班受伤谁担责?非正规机构意外理赔难

2017年05月31日 16:46 | 作者:黄晓宇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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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幼儿摔伤 托管班被判赔偿9万余元

甜甜(化名)在托管班上课时,因和他人打闹,造成左肱骨外髁骨折。事发后,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显示,托管班老师没有看到是谁推了甜甜,甜甜等家长来接时才去就诊,并报警。

甜甜说是同学小京(化名)打了他,但托管班的老师均称没有小京家长电话,所以民警一直未能联系上小京的家长。家长带甜甜诉至法院,要求托管班的开办人刘某、林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刘某和林某均不认可托管班是自己开设的,称承办主体是对方注册的公司,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托管班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但并未在教委进行备案。从托管班的用房上看,两次房屋租赁的协议均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并以个人名义支付租金。而从老师的管理上看,曾在派出所接受询问的老师没有在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也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刘某、林某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发放。此外,刘某、林某各自设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均未涉及教育培训一项。

根据在案证据,本案中托管班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不能提供小京家长的联系方式,故法院应认定刘某、林某是托管班的开办主体,对本次伤害承担七成赔偿责任,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

■法官建议

尽量选择经过审批的正规辅导机构,核实辅导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一旦发生纠纷,起诉时,确保有明确的诉讼主体。

对辅导机构的教学环境进行调查。包伙食的托管班应核实其是否有卫生许可证,还应着重考察孩子休息场所的安全状况。

签订协议前要仔细研读条款,尤其是有关孩子权益保障方面及退费方面的条款要格外留意。

缴纳培训、教学费用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发生伤害后保留就医凭证。

及时与老师沟通,对于参与夏令营这种较长时间离开父母的培训活动,必须与带队老师保持联系。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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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孩子 托管班 非正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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