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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频“秀下限” 查处风暴能否遏制利益乱象

2017年06月08日 09:28 | 作者:张维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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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也须“壮士断腕”

一方面是监管部门雷霆之势的严查严处,另一方面是直播平台的“顶风作案”。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其中原因仍有目前网络直播涉黄执法相对不足的问题。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能忽略的还有加强直播平台的管理责任。根据官方通报,查处的直播平台和推广平台未能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在信息审核、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方面存在制度缺失,在直播内容、用户分类管理、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处理公众举报等方面存在重大管理漏洞。

作为与主播利益捆绑在一起的平台,“不愿意去管理,因为对于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所获得的打赏,平台有一半的比例分成。”朱巍说。在他看来,解决之策首先在于落实好相关法律规定。

去年12月实施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早已对平台的责任予以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网络直播、论坛、微博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加强从业人员、信息安全、平台用户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应在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赵占领说:“身份审核能否落实,关键取决于平台把关是否严格,尤其是不少涉黄直播往往采取更换马甲等多种方式规避监管。对于有意谎报者,甄别难度依然很大。另外,即便在某一平台被封号,涉黄主播也可能更换平台继续色情直播。”

专家们均建议强化落实黑名单制。“一个主播被封号了,他根本不怕,到另外一个平台继续赚钱,而且还带走不少粉丝。这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果,所以平台之间应共享黑名单制度。”朱巍说。

朱巍表示,互联网直播行业正在转型,转型中将会有大量的淘汰,这种淘汰在一年内应该就会发生。“在转型阶段,平台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不能只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应有危机意识。”

制图/高岳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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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 直播 利益 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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