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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制剧”引侵权质疑 制作者怎样看待侵权风险?

2017年07月11日 14:58 | 作者:杜晓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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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范围越来越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生、资深“饭制剧”爱好者靳冰已经有近三年的“圈内”经历。作为一名法科生,在她看来,“饭制剧”确实存在一些侵权风险。

作为圈内人的靳冰说,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几种情形和法定事由。不过,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兴起显然使相关的影视剧制作与传播变得更为复杂。原来的“饭制剧”只在粉丝圈内流传,现在不仅在百度贴吧、弹幕视频网站、微博平台等较为开放的媒体平台上有“饭制剧”存在,有些还发展到建立微信群,还在网络公共平台播放。这样一来,“饭制剧”就从“圈内”走到了“圈外”,“饭制剧”侵权问题也逐渐开始引起人们关注。

“不用作商业用途、不以盈利为目的、只在粉丝圈内传播,这些都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减轻法律责任,然而牵扯到互联网的传播往往会失控。以往的圈内传播,例如亲朋好友间的人际交往都很难引发大面积扩散,而如今互联网上的圈内传播极易渗透到圈外从而导致广泛流传。作为一部未经许可的‘饭制剧’,无论是出于如何积极的正面目的,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许可与授权,仅仅标明‘素材均来自于已播出的电视剧’这样模糊不清的话语,显然不能作为完全的免责事由,在法律上要承担相关侵权责任。”靳冰说。

正因为靳冰的专业是法学,所以她在这方面的感受与想法与圈内其他人明显相同。“在大部分‘粉丝’看来,不用作商业用途、不以盈利为目的、注明作品来源就已经尽到相关义务了,但他们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即‘获得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而这一点又正是‘饭制剧’制作中最难达到的一点。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部需要剪辑多部电视剧的‘饭制剧’,要获得所有被剪辑电视剧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许可几乎不可能办到。”靳冰说。

“现在看到有说‘饭制剧’侵权的,如果起诉成功,我觉得以后估计会杜绝‘饭制剧’。一般‘饭制剧’就是‘粉丝’用现有的材料制作出来娱乐自己的,并没有什么商业用途。另外,‘饭制剧’可能会有剧透,也会有些人因为看到‘饭制剧’的内容而想要去看正剧,这也可以算是变相帮那部剧做宣传吧。不管怎么样,我希望在‘饭制剧’的最后还是写明镜头画面的出处更妥善点。”孟松说。

靳冰告诉记者,她认为应当增强“粉丝”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侵权行为的内涵与风险。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好受众与创作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让宝贵的创作灵感得到呵护,让那些真正的好作品面世。(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采访对象均为化名)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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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饭制剧 侵权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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