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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楼市乱象:多给中介50万能买到未交付房源
套利明显
全款付清房款,还要再多交50万元
记者采访得知,该房源所在的8号楼是2015年12月推出的,当时的价格在19000元/平方米。既然当时的单价19000元,现在却卖23800元,那合同到底是按什么价格签呢?面对疑惑,该售楼员答复称,合同还是按每平方米19000元来签。
“这样算来,房子总价大约200万元,而你们卖250万元,中间为什么相差50万元呢?”记者继续质疑道。“领导开的价格就是另外50万包更名,我们照办。”售楼员强调,“250万元要求全款支付,不能有贷款。”见记者表示诧异,售楼员说,如果不是因为要求全款支付,这套房子早就卖出去了。
推销过程里,这名售楼员一直追问记者能拿出多少房款,如果实在不能一次性付清,他可以向领导申请,看能不能在一两个月内分期付完。至于钱款交给谁?售楼员表示交给开发商。“250万元都交给开发商吗?”对于记者的询问,中介经纪人和售楼员都没有正面回应。
市房管局
退房必须公证摇号
开发商不得自行处置
那么,已经签约备案,尚未交房的商品房能否随意更名呢?记者就此事向南京市房管局商品房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他明确表示了否定。他称,就算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售还未交房的房子,那也必须走退房程序,公示房源信息,接受公众报名,再以公证摇号的形式最终确定中签者,而不是由开发商自行处置。
根据《南京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若干规定》的第一条,所退房源不仅要公证摇号,而且房价不得高于此前的合同价。“如果备案后的房源不经过摇号就直接加价更名,不就等同于炒房号?这是被明令禁止的,绝不允许出现。”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南京多家楼盘,询问备案未交付房子,开发商能否帮助更名,对方均表示不行。那么,电建洺悦府为何多收钱,且还可以包更名?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编辑:梁霄
关键词:南京 楼市 乱象 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