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读图今日读图
县长涉嫌受贿近300万 帮他人违规贷款安排工作
郭学习涉嫌受贿一案,于2016年5月12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一审认定郭学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此后,郭学习提出上诉。
县长涉嫌受贿近300万
利用职务便利帮他人违规贷款安排工作
昨日,江苏省高院二审公开宣判郭学习受贿案。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间,郭学习利用担任邳州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后更名为邳州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丰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周恒昶、邱大志、夏继文、章红等人在贷款额度、企业改制、土地开发、申报补贴、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026万元。
法院认为,郭学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郭学习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郭学习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郭学习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杨岚
关键词:县长涉嫌受贿近300万 县长涉嫌受贿300万 县长涉嫌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