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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伤 报告称道路未按标准设计
3发车程序是否违规?
顶班发车,驾驶员签名系伪造;安检员未严查证件、核对人数
洛阳至成都客运班线全长1100余公里,途经连霍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班车类别为直达,中间无停靠站点,完成来回一个趟次的运输任务约需2天。
事发路段航拍图。调查认定,加速车道与货车道间分界线比规定少25厘米,影响司机视认。调查报告截图
事发前,经营该客运班线的有两辆车,一是四川汽车运输成都公司所属的川AE0611号大型卧铺客车,另一辆为洛阳交运集团所属的豫C91863号大型卧铺客车,两车均由聂电周等人承包经营。
2017年8月8日,“川AE0611号”由成都发车前往洛阳。出站时驾驶人为王百明和冯公浩,但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填写的为王百明和秦喜伟,与实际不符。
次日客车到达洛阳后,因故障需要维修,不能继续发车。8时许,还承包了豫C88858号大客车的聂电周,私自找到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六公司经理助理兼经营科长高水立,申请顶班发车,明确顶班驾驶人为聂电周、张海波、董双全。
高水立在未与全部3名驾驶人见面的情况下,提供一张有公司经理签名的空白《驾驶人安全责任书》并加盖公章,3名驾驶人均未在责任书上签字。张海波携带申请材料,为豫C88858号大客车办理临时客运标志牌。
8月9日10时许,张海波携带临时客运标志牌、安全责任书等,到锦远汽车站办理报班发车手续。
两小时后,豫C88858号大客车发车。经查,车辆出站时仅有王百明和秦喜伟两名驾驶人的签名,秦喜伟签名系伪造。
8月10日8时46分,王百明驾驶车辆到达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
当天14时1分,王百明在没有进行车辆例检的情况下,办理报班发车手续,并从城北客运中心出发。
出站时,安检员秦波上车检查,但没有严格检查相关证件、没有认真核对出站乘客人数,驾驶人也未在出站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该车出站时实际为41人,其中19人未购票上车。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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