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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元素助力脱贫攻坚
□ 本报记者 韩宇
在辽宁省凌源市刘杖子镇刘杖子村贫困户李广才家院子里,铺满了晾晒的未去壳小米。
“感谢村里既帮我们家要回了土地,又扶持我们种植了镇里创出的品牌——富硒黑小米,这要比种玉米挣钱多了。”望着晾晒得差不多的小米,李广才满心欢喜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因为富硒黑小米价格要比普通小米价格高不少,这些小米能给他们家带来两千多元的收入。
原来,包括李广才家在内的几十户村民在去年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将自家的土地承包给外地人搞大棚养殖蔬菜。但因为承包户经营不善赔了钱,不但没有给李广才他们承包费,还用大棚占着土地不还。
为了要钱和土地,村民们到村里要求村干部主持公道。辽宁省委政法委选派干部、驻刘杖子村第一书记钱鸣,提出了要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思路。
经调解不成后,钱鸣帮着村民到法院起诉了承包户并赢了官司,拿到了足额承包费,收回了土地。
作为刘杖子村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单位,2014年,辽宁省委政法委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陆续选派9名干部到凌源市、刘杖子镇及该镇刘杖子村、东干沟子村挂职,组成驻村工作队,他们深入基层一线,摸清贫困群众底数和致贫原因,细化实化帮扶措施,强化督促指导,为贫困群众解决了一系列实际问题。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工作,是政法干部驻村带来的显著变化。
“我们驻村前,村里低保户、贫困户的选定根本不经过村‘两委’班子研究,之后也不进行公示,因此扶贫工作比较混乱。”钱鸣告诉记者,政法干部驻村后,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增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一切按章办事。
刘杖子村村民马桂英、乔绍春夫妻俩,就是贫困户选定步入正轨的受益者。
“我去年得了乳腺癌,孩子还上大学,家里因病致贫。村里按照程序把我们家评为贫困户,真是救了我的命!”马桂英说,她家不仅每年能领到慰问金,到县里住院治疗还能100%报销,还免费领取村里提供的葡萄秧和鸡雏搞养殖增加收入。
在东干沟子村,村规民约张贴在村部多个醒目处。该村规民约从政治思想、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土地管理、邻里关系等九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辽宁省委政法委选派干部、驻东干沟子村第一书记杨文渊对记者说:“刚到村里,我发现以前的村规民约过于老旧,不少条款早已不符合实际,我就通过制定新的村规民约来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
在刘杖子镇镇长孙常友看来,政法干部驻村给全镇依法治理带来可喜变化。
尤其前不久,辽宁省委政法委选派干部、驻刘杖子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刘勇,作为驻刘杖子镇党委书记,带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镇辖6个村两委班子赴内蒙古宁城县考察学习该市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
“这次考察我们学到了很多经验,下一步我们将把党群服务中心、便民中心、信访调解中心整合为一个中心,既节省空间,还便于服务村民。”孙常友说,这一做法将在刘杖子村、东干沟子村进行试点,再陆续覆盖全镇。
刘勇表示,只有用法治思维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政策理解透,按照政策一步步执行到位,才能把脱贫攻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仅今年以来,辽宁省委政法委选派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已完成20项工作,除了走访慰问、捐资助学、修缮基础设施外,尾矿选钛综合利用及深加工、光伏项目、“牛河梁”富硒黑小米等为全镇脱贫攻坚带来了可持续性收入。
辽宁省委政法委选派干部、驻刘杖子镇第一党委书记王强,就是“牛河梁”富硒黑小米的主要策划和推广人,他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形势喜人,去年全镇只有200亩种植,销路打开村民尝到甜头后,今年扩展到了1000亩,并且预售一空。”
“脱贫攻坚势在必行,任重道远。我们之前做了不少工作,今后在思想和行动上还会一如既往。”刘勇颇有感触地说,驻村政法干部要把自己当成村里人,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家事。
关键词:法治元素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