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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刻不容缓

2026年04月28日 15:51  |  作者:李孝轩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两高”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融互促、形成合力。从《未成年人保护法》专章设立“网络保护”,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正式施行,再到2025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出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迭代,特别是算法推荐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入“深水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据《第6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6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社交媒体已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线上交流的重要载体。这一庞大群体“触网”低龄化、社交化的背后,暴露出诸多乱象,主要呈现出以下新特征:

危害趋于圈层化

近年来,网络“约死群”逐渐从隐性转向显性,通过“暗语”和“圈层”对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围猎。操控者用“蹦迪”(跳楼)、“去水吧玩”(投湖)、“烧烤”(烧炭)、“狩猎”(绳索套脖子)、“笑”(喝亚硝酸钠)等极具迷惑性的黑话,鼓吹“自杀是解脱”“自杀是权利”,在社交平台通过“情绪共鸣”筛选患有抑郁症、孤独症抑或有心理疾病的特定圈层未成年人,怂恿通过极端方式自杀。有操控者甚至发布自杀教程,详细说明服药如何配比、如何选择跳楼楼层,怂恿者甚至明示“兑着矿泉水或者喜欢的饮料喝,不影响效果”,受害者年龄最小者仅11岁。2025年,武汉16岁少年阿陌在“约死群”直播喝农药,群友点赞庆祝“又结了一个果子”。如若有孩子自杀未遂,怂恿者会嘲讽“你怎么还没走?”近年来,张家界天门山景区和四川什邡市天鹅林场等地连续发生了群约自杀事件。这一乱象背后,迫使民间一些受害者监护人不得不相约建群“抱团取暖”、寻求“自救”。

信息投喂精准化

近年来,游戏平台13岁以下未成年人用户逐年增加,平台也千方百计增加用户黏性,利用大数据杀熟等不当竞争手段,通过复杂的打榜规则、“解锁福利”等设计,精准跟进具有营销价值的未成年人群,肆无忌惮地精准推送违法不良信息,以“梦回大唐”“ED妹”为代表的亚文化圈层在未成年人中扩散。致命游戏“梦回大唐”诱导参与者人为制造大脑缺氧寻求所谓的“灵魂出窍”,“ED”则体验进食障碍,催吐被轻描淡写为“养兔子”,“梦角哥”则是虚拟深度恋爱关系等。这类看似诗意的词汇通过学生群体间的“加密对话”传播,将极端习惯美化为“自律”或“时髦”,在封闭的同伴认同中让未成年人越陷越深。另需高度关注的是,近年儿童手表趋于“手机化”,生产厂家和平台也嗅到商机,社交聊天等App均可下载,违法不良信息精准投喂、无孔不入。暴露出平台监管与价值引导的双重缺失。

内容推送低俗化

在小红书等热门社交App,儿童软色情成了引流噱头,明目张胆兜售“儿童软色情”内容,甚至在儿童纸尿裤的推送中,搭车展示儿童模特裸露图片,即便将年龄设置为未成年人,平台依然主动推送色情擦边内容及不良互动;在带有“初中女生随便问”等标签的评论区,充斥着询问生理期、性取向、内衣穿搭,向未成年女生索要身体部位私密照片等骚扰信息,内容不堪入目;还有疑似成年人用户伪装成低龄儿童,发布擦边图片或视频,“隔空猥亵”时有发生。2025年末,一批以刺激感官、博取流量为目的,缺乏营养、逻辑与正向价值的低质信息,以“数字泔水”的形式在网络空间肆意蔓延,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一款自称“专注打造儿童启蒙数字产品”的“宝宝巴士”儿童App上,已发布的200款App、4500多集儿歌动画、16000多期国学故事等内容中,不乏“三女共侍一夫”等极其低俗的信息。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用,一些不良商家看准监管盲区,通过“AI恋人”等“软色情”陪聊软件,推送大量软色情擦边内容,而“未成年人模式”却形同虚设。

儿童玩具“实害化”

近年来,一些电商平台大打“软色情+”擦边球,想方设法诱导未成年人购买“耻物”“妈见打”“处女证”“泡妞证”“同居证”“色狼证”“黑社会证”等臭名昭著的不雅文具、涉黄玩具。今年3月以来,连续曝出电商平台和线下店公开销售“隐私部位喷水”的儿童玩偶水枪、安装摄像头窥探未成年人隐私的玩偶等,而此类色情低俗擦边玩具在市场上屡见不鲜。此外,为追求“好玩”“好看”、添加大量有害物质的“三无”产品——橡皮泥、水晶泥、史莱姆等软泥玩具,大多数硼迁移量达每千克2527毫克,超国家标准8倍多,有的甚至超19倍之多。更有伪装成糖果、果冻和夹心饼干的新型毒品,含有异噻唑啉酮类防腐剂的“假水”、伪装成圆珠笔的锋利刀具等极具安全隐患的所谓“文具”,在线上和线下(校园周边店)公开售卖。呈现出违法不良用品线上线下融合传播的新特征。

造成上述情形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约束力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专章设有“网络保护”,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违法不良信息的范围和标准界定不清晰,处罚依据缺乏刚性,实践中并未有效落实。立法层面仍存在监管边界不清、维权渠道不畅、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2024年1月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的违法情形和责任的界定也不清晰;平台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也未有效落实。因AI技术的复杂性、隐蔽性等特征,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还面临调查难、取证难、定性难、入罪难等诸多难题,客观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凸显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网络技术发展,亟须弥补监管缺位和治理空白,进一步织密法治之网。

二是监管失之于宽松,各部门协同不足

近年来,有关侵害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极易形成舆情,引发公众高度关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第八条中“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割、协同不足、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各管一段”的情形。对平台擦边互动等违法不良信息的识别手段和能力依然不足,缺乏提示和阻断机制,至今未走出“出事—整治—反弹—再出事”的怪圈。相关问题看似无解的背后,主要是监管偏松、手段偏软,处罚时“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致使一些无良商家虽被多次处罚,但因违规成本低而屡禁不止。

三是平台“流量为王”,责任严重缺失

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支付9.9元可买到“4K影视资源网站”链接,这些链接充斥着淫秽色情内容。有媒体记者固定证据进行举报,却屡因“证据不足”屡遭平台驳回。网络涉未成年人违法不良信息是每年“3·15”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曝光后有些企业和平台表态整改,但实际上却“屡教不改”,舆论热度一退,问题又卷土重来。有记者尝试登录“探探”“陌陌”等几个累计下载量超亿次、自称“18岁以上才能登录”的App,除“探探”需要人脸识别外,其他均未对年龄等进行审核。调查发现,一些平台“流量为王”漠视法规,很重要的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核心却在于责任底线的失守。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拓展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近六年以来,信息报送人持续关注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撰写报送了10多件呼吁保护未成年人的社情民意信息。可以说,当前相关乱象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到了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地步,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如不及时遏止,恐将滋生出犯罪链条。据此,提出以下建议:

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订

聚焦当前乱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是第五章“网络保护”的条款进行修订,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相融合,进一步厘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并对AI滥用、色情擦边、网络欺凌等新型网络侵害作出精细化法律界定。强化网络司法保护,健全常态化的协同执法机制,加快补齐治理短板。

加快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立法

借鉴荷兰、希腊、法国等多国着眼于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与成长需求,全面禁止中小学生课堂使用电子产品,为儿童制定健康手册、严控低龄儿童触网行为,按学龄阶段实施差异化管控等做法,加快建立适度、分级的外部约束。同时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立法,进一步压实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强化乱象综合治理

一是各有关部门应坚持督查与治理并重、引导与规范共举,加快终端治理与平台监管,针对过往案件中涉案海量电子数据、多介质、碎片化等难题,加快开发新的审查算法和管控手段,进一步加大对AI生成机制、平台内容的源头治理。二是严厉打击“网络约死”、诱导未成年使用致命游戏、以儿童软色情引流等违法行为,对不法商家背后的黑色产业链、利益链追根溯源、循根深挖,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三是探索建立“累犯加重”制度,加大对“惯犯”的处罚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对多次违规、屡罚屡犯的平台企业,应依法从重处罚,让违法者不敢“想”、不敢“为”,提高违法成本、付出高昂代价。

切实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能只靠平台自觉。一是借鉴上海市“行业自治、刑事司法、行政监管、法律监督”有效衔接、一体贯通的“四方协同机制”,加快消除多头监管、责任虚置等问题,形成网络保护合力。二是多管齐下,让监管“长牙齿”,对平台作出“硬约束”。建立违法者终身禁入电商等互联网产业的机制,与个人征信挂钩、与手机联动,采取限期禁止使用互联网等措施,让违法者寸步难行、心存敬畏,切实压实平台对源头素材的审查责任和对生成内容的监管责任。

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共治

一是加快改革对平台的考评机制,必须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平台内容的核心原则,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强制实名认证核验,明确规定“首页首屏”禁止算法推荐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将未成年人保护成效(如不良信息过滤率、青少年模式使用率等)纳入平台社会责任评估,与资质年审挂钩,从流量入口端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生态。二是统筹好儿童手表、点读机、学习机等儿童电子产品内容审核和校园周边商店儿童用品稽查,加快发布《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给儿童电子产品装上“安全阀”,从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和内容发布,严格限制不适宜未成年人的软件和功能,从源头遏制逐利性过度开发。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云南省委副主委 李孝轩

编辑:罗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