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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贺颖春:
深耕民族地区教育 践行法治新使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研究讨论被纳入小组会议的重要议程,我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作为少数民族界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贺颖春依然清晰地记得几个月前的兴奋状态。而当下更让她感到憧憬的是,促进法在7月1日正式施行。
在贺颖春看来,新法的出台意义深远、价值重大。从顶层设计来看,促进法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经验,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民族工作主线,从法理上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进一步坚定“五个认同”,让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长期稳定落地,夯实民族地区团结稳定的思想根基与法治根基。同时,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民族法治体系,推动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通过刚性法律规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全社会树立中华民族一体观念,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长治久安的法治屏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各民族团结奋斗的磅礴合力。此外,促进法以制度化形式固化民族地区扶持政策,通过保障教育均等化、公共服务普惠性、推动文化互鉴、深化产业协同,持续引导资源、人才、教育力量向民族地区倾斜,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保障各族群众平等发展权利,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富裕保驾护航。在文化育人层面,促进法理顺“一体与多元”辩证关系,守护传承中华文脉与各民族优秀文化,赓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法治支撑。
立足民族地区教育一线,贺颖春对促进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感触尤为深刻。促进法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全过程,覆盖学前、义务教育、高中、高校全学段,明确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法定责任。“这直面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多年来,我们甘肃省肃南县各级学校持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网络育人体系,循序渐进、润物无声培育青少年家国情怀与团结意识。”贺颖春表示。
促进法还专门聚焦民族地区教育等方面资源的合理配置,明确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贺颖春结合本地发展情况表示,多年来肃南县持续夯实教育基础,逐年提升教育经费投入,自2006年起持续引进青年教师、稳定师资队伍,激活基层教育内生动力。自2016年起,全县引入成都七中优质线上教育资源,实现高中直播教学、初中录播教学、幼小阶段特色资源全覆盖,让偏远民族地区学子足不出县就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以教育优质均衡夯实民族团结的民生根基。
“我们要立足课堂的本职,做促进法落地一线的践行者。”在贺颖春看来,促进法的施行为自己立足教学实践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提供了新契机、新平台。她表示,未来,自己将围绕如下几个方面工作,持续推动促进法在青年群体中落地生根——
深耕课堂育人,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多元一体文化理念有机融入备课授课,严格落实国家统编教材使用,依托主题班会、结对研学、文化展演、校园文化建设等载体,让法治要求转化为可感、可学、可行的校园实践。同时抓实教师法治专题培训,开展学科融合教研,提升全体教师依法育人能力。
精准履职建言,常态化深入城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走访调研,聚焦师资缺口、校本资源不足、家校协同机制薄弱、偏远学校经费保障不足等痛点,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畅通民意、破解堵点,并依托委员工作室、联络站开展联合调研,逐项对标法律条款查漏补缺,助力完善民族地区民族团结教育配套机制。
广泛普法惠民,开设委员法治课堂,用青少年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款,厚植青少年民族团结法治观念。依托家长会、社区宣讲、政策宣讲等形式,推动法律精神进校园、进家庭、进基层,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记者 朱英杰)
编辑:位林惠

